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日期: 2022-01-24 15:15:00 来源: 法规处 作者: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我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2年2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mtfgch@163.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4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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