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已结束][无相关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我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2年2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将意见寄至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mtfgch@163.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4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
省级农业网站
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电话:0951-5169901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46
宁ICP备19000526号-1
Copyright 2009 nynct.nx.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