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关闭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新闻资讯>工作动态

利通区金积镇综合施策 集中攻坚 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日期:2019-10-08 来源: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村能源工作站 作者:

自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利通区金积镇严格按照区委、政府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这个核心目标,全镇上下勠力同心,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主动扩大整治范围,抓实抓细环境整治,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一是高度重视抓整治。成立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村两级领导干部责任,将村支书作为问题整改直接责任人,明确包村领导在问题排查、问题整治中的重要职责。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行动的自觉性和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镇村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投入促整治。为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镇村两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多渠道、多举措筹集资金800余万元用于整治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空心房排查、改厕改水等工作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全镇共投入各类机械3825台,人工5.34万人,清运垃圾9500余车,清理沟渠2065条,清理生活垃圾6735吨,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8560吨。主动出击,开展环境卫生全面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1219条,包村领导及村支书作为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人,实施点对点销号整改。

三是长效机制督整治。建立环境卫生月督查通报制度,成立四个督查小组,对辖区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每月督查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金积镇环境卫生整治微信群,将整治中存在问题和整治成果第一时间上传,激发各村对环境整治工作主动性。利用镇村干部学习例会,各村汇报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对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打分,并印发督查通报。全面落实责任制,将全镇环境整治责任到人,做到对环境治理工作有安排、有落实,变集中整治为长效管理,确保整治一片、规范一片、长效管理一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网站联系电话:0951-5169901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宁ICP备19000526号-1  | Copyright 2009 nynct.nx.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6400000046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