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新路子” 普法“结硕果”

日期: 2021-11-23 08:50:42 来源: 法规处 作者: 田文婧 【字体:

“七五”普法以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普法作为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压实普法责任、把准普法对象、做实普法内容、创新普法方式、营造普法氛围、提高普法实效,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为农业提质增效、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高起点谋划,普法经费有保障。成立农业农村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划分“责任田”,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格局。对标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强化经费保障,每年安排普法经费100余万元,行业管理部门每年安排经费50-100万元。不断增强“三农”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是坚持高站位启动,普法形式有新意。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会场+现场”的宣讲形式,将理论学习从“会场”向“现场”延伸,丰富活动自选项目。开展普法宣传“赶大集”活动,利用农民丰收节举办“法润三农、你我同行”暨《乡村振兴促进法》普法宣传大集活动,让法律到农村集市“赶大集”,将法律知识印制到围裙、手提袋上,向农民群众现场发放,通过现场讲法、文艺活动演法等方式,让法律主动融入百姓生活中,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寓教于乐。加强“三农”法治文化品牌建设,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乡村文化融合发展,形成“荧屏有像、橱窗有图、报纸有文、网络有字”的立体宣传格局。通过编排普法小品、摄制微电影等,利用“黄河三农”书屋、法治宣传园地等展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开展“三农”法治文化宣传教育课题研究,收集调研成果40篇汇编成册,供“三农”工作者学习参考。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纳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考核内容,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充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送法下乡,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高质量规范,普法制度有创新。建立“以考促学”制度,将厅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干部考核管理内容,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入职、晋级等重要指标。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的具体责任,确定了农业综合执法必先释法的规定,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的法治实践过程。推行普法专题讲座制度,利用“三农大讲堂”,邀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专题讲座,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做到“深学、笃信、践行”。

四是坚持高标准落实,普法责任有着落。坚持“关键少数”带头示范,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体系,健全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构建起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梯次推进、环环相扣的学法用法体系。坚持工作人员因材施教,把法治教育纳入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必修内容,开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坚持“执法+普法”,编印涉农法律法规系列丛书,每年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提升线上线下培训班,成立全区农业综合执法专家指导组和师资库,指导各市县执法,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五是坚持高规格考评,普法效果有提升。举办“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聚焦农业执法问题短板不足,科学设置军事训练、案卷评查、理论考试、执法实操四个竞赛单元,多维度考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对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厅机关近200名工作人员参加测试,深化学用叠加效应,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每年开展普法工作中期督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相对滞后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普法是法治的“灵魂”,农业农村厅将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慎始如终和守正创新相统一,强化“固定课堂”,推广“田间课堂”,搭建“空中课堂”,拓展“流动课堂”,不断开拓普法新航道,谱写“八五”普法新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电话:0951-5169901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46

宁ICP备19000526号-1 Copyright 2009 nynct.nx.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