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时发放作业证确保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免费通行

日期: 2022-05-19 10:40:05 来源: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作者: 陈峰江 【字体:

为保障2022年全区农机跨区作业顺利开展,近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规范发放程序,认真登记备案,强调注意事项,共发放“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1380张,落实免费通行政策,确保跨区作业顺利进行。

一是积极准备,摸清底数。提前摸底调查2022年辖区内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跨区作业意向,印发《关于填报<202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量的通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往年登记备案情况确定作业证需求数量,明确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认真填报需求情况统计表。

二是规范程序,按区发放。根据规定,作业证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加盖公章后发放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严格审核申领机车、人员的资质条件,按程序免费发放。严格要求相关单位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不得委托中介组织、农机经销单位等发放;不得出现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等违规行为;实行一车一证,严禁涂改、转借和倒卖。

三是登记备案,责任到人。县级农机管理人员及时通过“全国农机化信息服务平台”或农机直通车政务版APP,登记上传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作业证信息,避免信息不全影响ETC免费通行,农机手采取提前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要求,全区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跨区作业享受免费通行的优惠政策,提高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要安排专人做好作业证发放登记备案工作,必须做到一车一证的备案率达到100%。若出现跨区作业车辆只发证不备案或交通部门查验不到作业证登记信息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发证县(市、区)农机部门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电话:0951-5169901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46

宁ICP备19000526号-1 Copyright 2009 nynct.nx.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