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农经站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5月22日,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联合灵武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集市宣讲、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政策咨询40余次。
近年来,自治区农经站坚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治意识,引导其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张栎 摄)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网站联系电话:0951-5169901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宁ICP备19000526号-1 | Copyright 2009 nynct.nx.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6400000046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