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牧(农牧和科技)局,农垦集团:
为加快推进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10号)部署,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对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进行阶段性督查。
一、督查内容及方式
按照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进度,本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各县(市、区)和农垦局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制定、划定工作办公所需电脑等硬件配置、基础资料收集、进度上报系统填报以及委托第三方作业公司落实情况等。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并按照《2018年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区)和农垦局团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量化打分(附表1)。
二、时间安排
计划督查时间从6月27至6月29日进行(详见附表2,具体时间由各组安排)。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 吴忠市(利通区、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
组 长:宿文军 自治区农牧厅总农艺师、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常学文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院长
李万勇 自治区档案局业务监督指导处主任科员
赵 涛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资源队副队长
雷恩德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工程师
第二组 银川市(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平罗县、惠农区)和农垦集团
组 长:王登科 自治区农牧厅计财处处长
成 员:刘晓峰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副院长
金 铭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耕保处主任科员
马孝林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规划队副队长
余 雅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工程师
第三组 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
组 长:康 波 自治区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局局长
成 员:贾志俊 自治区农牧厅计财处调研员
陈晓军 自治区农技推广总站研究员
柏永华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王孝忠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工程师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县(市、区)和农垦集团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督查组督查前先行参照附件1做好自我量化打分,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建议。
2.本次督查工作督查组成员差旅及食宿费自理。
3.督查车辆由农勘院统一安排,费用从检查指导验收费中列支。
附表:1.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阶段督查考核打分表
2.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阶段督查时间安排表
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