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4-00081

发文字号: 宁农(牧)发〔2023〕15号

责任部门: 屠宰工作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4-00081 发文字号: 宁农(牧)发〔2023〕15号
责任部门: 屠宰工作站 生成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五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1228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2024-2030

为加快推进我区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所称畜禽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中指定的家畜和家禽。

一、发展现状

牧业是我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2022年末,生猪、肉牛、肉羊和家禽出栏分别为110.8万头、76.1万头、702.3万只、1216.3万只,畜牧业总产值323.5亿元,同比增长15.1%,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8.2%,创历史新高。畜禽屠宰上接畜禽养殖,下连肉品消费,是养殖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关键环节,也是重要的民生产业。我区是全国为数不多实行猪、牛、羊、鸡、鸭、鹅定点屠宰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规范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管理使用的通知》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对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健康发展与转型升级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区畜禽屠宰企业逐步由小散企业向现代屠宰企业转变。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畜禽定点屠宰企业49家,其中生猪14家、牛羊28家、家禽7家。规模以上屠宰企业23家,其中:生猪7家、肉牛10家、肉羊16家,占屠宰企业总数的47%。压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全面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两项制度”。加强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合格率100%。开展屠宰企业标准化示范创建,7屠宰企业评为自治区级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厂,树立了转型升级的示范企业。组织畜禽屠宰法规标准培训,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显著提升。持续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和资质审核清理,私屠滥宰和屠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止,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全区畜禽产品供应充足、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虽然我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取得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行业总体水平低。大多数屠宰企业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低,设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不高,屠宰率偏低,生猪、牛、羊、家禽的屠宰率分别为43.4%10.9%30.9%41.2%二是经营模式单一。“代宰”加工为主要经营模式的屠宰企业占比达90%,大多数屠宰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和品牌,以胴体销售为主,产品同质化明显,盈利能力弱。三是产能利用率不高。屠宰企业普遍“吃不饱”,生猪、牛、羊、家禽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0.7%9.4%32.5%20%四是监督执法力量薄弱。屠宰场官方兽医派驻数量普遍不足,屠宰检疫监督不到位;监管执法力量不足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六特”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屠宰行业现代化。按照“补短板、强链条、严监管、促提升”的总体思路,坚持规划引导、市场调节,绿色发展、提升水平,标准生产、一体经营,严格监管、提高质量,推动屠宰行业标准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冰鲜化上市、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肉品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结合各地城镇建设规划,综合考虑辖区畜禽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肉品消费水平、动物疫病防控、环境承载能力等多种因素,坚持全区一盘棋,打破县域行政区划限制,统筹布局和科学合理设置屠宰资源,推动屠宰产能向产区转移,逐步推动屠宰产能布局与畜牧养殖布局相匹配。

2.严格标准,提高水平。维护行业发展规划严肃性,提高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力,依法依规履行审核、审批和备案,严禁“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加快淘汰低质落后产能和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加速屠宰企业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艺流程优化和工艺水平提升,完善屠宰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精深分割加工能力,提升副产物利用、预制菜、即热即食等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能力,加快屠宰企业向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3.强化监管,安全生产。完善屠宰监管法规制度,规范分级管理、风险监测、远程巡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行为。加强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格屠宰环节动物检疫、“瘦肉精”抽检和肉品品质检验。加强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确保畜禽屠宰安全生产。

(三)发展目标

畜禽屠宰布局结构优化,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集聚,市场保供能力大幅提升,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形成布局合理、流通便利、质量安全、保障有力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2025,全区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落后产能有序压减,生猪屠宰企业全面实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形成年屠宰生猪260万头肉牛80万头肉羊700万只、家禽2000万羽的屠宰能力,培育年加工产值1亿元以上的屠宰企业6家。

2030年,屠宰行业产能布局科学合理,设施设备完善达标,技术工艺先进顺畅,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和风险监测体系运行顺畅,违法违规屠宰行为有效控制,无纸化出证全面应用。实现年屠宰肉牛100万头肉羊1000万只、家禽5000羽的屠宰能力培育年加工产值5亿元以上的屠宰企业6家,10亿元以上的屠宰企业2家。

三、设置规划

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坚持屠宰产能与养殖规模相匹配,推动形成畜禽主产区就近屠宰加工、跨区域冷链配送销售的屠宰产能布局。

(一)生猪定点屠宰。鼓励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一体化经营。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年设计产能不低于50万头,迁建、改扩建的不低于30万头,并配备冷链贮藏和配送体系。重点发展年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屠宰厂(场)。

(二)牛羊定点屠宰。新建牛、羊屠宰厂(场)年设计产能肉牛不低于2万头、肉羊不低于30万只,迁建、改扩建的年设计产能牛、羊分别不低于2万头、15万只重点发展年出栏牛2万头、羊15万只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屠宰厂(场),发展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鼓励现有牛羊屠宰企业兼并重组升级改造,建设精深分割加工车间,配备冷藏贮存设施设备,开展冷链配送销售。

(三)家禽定点屠宰。新建、迁建、改扩建的家禽屠宰厂(场)年设计屠宰产能不低于1000万羽,配套建设冷链贮藏和配送体系,发展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改《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现场验收标准》,制定《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宁夏屠宰监督检查专家管理办法》。

(二)积极推动标准化示范创建。以全面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屠宰GMP)为抓手,按照畜禽屠宰“六化”(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要求,持续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和支持现有屠宰厂(场)新建、改扩建高标准屠宰车间,引进现代冷鲜加工、精细分割、精深加工、冷藏贮存等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屠宰生产能力。到2025年和2030年,创建标准化畜禽屠宰企业分别达到6家和10以上。

(三)着力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支持屠宰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提升精细分割加工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根据不同地域餐饮习惯和宁夏六盘山牛肉”“宁夏滩羊肉”品质特性,开发冷鲜、冰鲜、精细分割产品和功能肉制品,研发生产即食、即热、即烹、即配预制菜系列产品,加快推动由“运胴体”向“运产品”转变。支持副产物精深加工,提升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副产品附加值。到2030年肉牛和滩羊精深加工比例分别达到25%40%以上,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四)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坚决吊销定点屠宰证书。强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格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屠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培训,切实提高屠宰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健全屠宰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持续保持对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督促屠宰企业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入场查验、待宰静养、屠宰检验、产品出场、无害化处理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关口,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整合《宁夏屠宰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和两码融合,推行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实现从产地到产品信息二维码追溯管理。完善畜禽屠宰企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随时对屠宰企业入场查验、宰后检验、产品出厂和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岗位开展网上巡查。认真执行畜禽屠宰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屠宰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大力加强肉品品牌建设。加快屠宰企业由“代宰”向“自营”转变步伐支持龙头企业加大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建设,提升产品档次,实施品牌化、差异化销售。“宁夏六盘山牛肉”“宁夏滩羊肉”等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介,支持屠宰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推介会,开拓区外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发展肉品电子交易,发挥“互联网+”营销优势拓宽肉品市场交易渠道,加大直播带货人才培养,借助直播带货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营销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畜禽养殖规模和屠宰企业数量分布,研究制定重点任务推进方案,逐级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市、县(区)要把畜禽屠宰作为民生产业的组成部分,认真制定促进畜禽屠宰产业发展、强化行业监管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畜禽屠宰厂(场)用地政策,将畜禽屠宰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鼓励现有屠宰企业对陈旧的生产、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创新资金支持方式,通过直接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助力产业发展。

(三)加强部门协作。畜禽屠宰行业涉及的部门多、产业链环节多、关联主体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责,建立健全畜禽屠宰全产业链协同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畜禽产品全产业链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屠宰市场秩序和肉品消费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屠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引导畜禽屠宰从业人员自觉守法、规范经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肉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强化畜禽屠宰从业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专业操作水平。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常识,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屠宰行业良好的舆论环境。


相关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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