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9-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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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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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现就宁夏考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9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1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63分和152分。

三、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宁夏考区考生,应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考区办公室于2020年2月10日-2月14日进行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于2020年2月17日-2月23日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和宁夏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四、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并已进行了网上申请的考生,由申请地考区办公室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并与当年新发证书一并发放。

五、资格证书颁发

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当年考生及申请补发证书并通过审核的人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考生于2020年2月24日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网上选择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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