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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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1-00007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生成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夏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公示

依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宁夏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规范程序》、宁夏优质稻米产业化协会《宁夏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经宁夏优质稻米产业化协会组织核查评定,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大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宁夏大米)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AGI2008-09-00116)要求,拟授权使用“宁夏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反馈。

联系人:秦培伦     电话:0951-5169535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邮编:750004

附件:“宁夏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拟授权使用人公示信息表(第一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1年1月8日

农安中心公示附件-大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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