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9-00167

发文字号: 宁农(社)发〔2019〕5号

责任部门: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年03月18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19-00167 发文字号: 宁农(社)发〔2019〕5号
责任部门: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生成日期: 2019年03月1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18﹞2号)《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宁党办﹝2018﹞43号)及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科学指导各地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有效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整体提升,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2020年,川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达到卫生厕所基本规范,贮粪池不渗不漏、及时清掏;山区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建设乡村公共厕所788座。实现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整治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各市、县(区)是农村“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统筹各类公共财政投入,重点抓好规划编制、技术示范引导,不搞强迫命令,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习惯,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不搞大包大揽,不替农民做主,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充分发挥乡村规划总揽作用,统筹安排各类资源,科学分析当地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特点和农民群众需求,先统筹规划、后有序建设,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以户用厕所改造为主,统筹衔接污水处理设施,协调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脱贫攻坚、农民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合理制定改厕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分类分区域确定厕所建设标准,控制成本与完善功能相结合,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

——有力有序、务实高效。强化政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进度目标,确保如期完成三年农村改厕任务。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坚决克服短期行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建管结合,鼓励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参与厕所管理维护,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持之以恒将农村“厕所革命”进行到底。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农村厕所底数。各市、县(区)要深入落实《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建设任务,组织开展农村厕所现状大摸底,以县域为单位全面摸清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农村厕所建设、管理维护、使用满意度等情况,及时查找问题,跟踪农民群众对厕所建设改造的新认识、新需求。建立全区农村改厕信息平台,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建立信息按月报制度,及时统计农村厕所建设情况。

(二)科学编制农村改厕方案。各市、县(区)要立足当地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水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乡村优势特色,体现农村风土人情,在总结农村改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县域农村“厕所革命”和生活污水处理整体规划,因地制宜逐乡、逐村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处理类型、年度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围绕水资源和立地条件,区分干旱山区、水资源相对紧缺地区和引黄灌区等不同地区,合理确定农村改厕模式,大力推广适应不同条件、技术成熟、性价比高、农民能够接受的农村卫生厕所,确保“厕所革命”科学有序推进。

(三)分类推进农村厕所建设。各市、县(区)要按照《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改厕技术性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选择技术模式和改厕模式,编写技术规范,指导科学合理建设,能水厕不旱厕,能集中处理不分散处理,能资源化利用不单独直接排放,逐步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农村厕所建设改造要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结合,排放符合环保达标要求水厕建设改造,在川区和山区有条件的地区,坚持与农村饮水工程、阳光沐浴工程、农村污水治理相结合,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DB64/T 1518-2017)》要求,以主房室内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为主、污水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方式,统筹推进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实现防渗、防冻、防臭。旱厕建设改造,在不具备建设和改造水冲式厕所的地区,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设计要求,积极引进推广新型实用改厕技术,做到好用、耐用、经济,逐步消除露天旱厕。公共厕所建设,在集镇、村部及乡村文化广场、农贸市场、宗教场所、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干道路沿线等人流量大的区域,科学布局建设改造公共厕所,合理确定新建和改造计划,优化公厕设计,注重节能环保、功能完善和文明卫生。推动乡镇驻地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宗教场所等厕所对外开放,统筹解决游客和群众外出如厕不便的问题。

(四)积极开展整村示范建设。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积极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整县整乡整村分阶段、分批次滚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总结推广适宜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农村改厕典型范例,以点带面、先易后难、积累经验、形成规范。坚持“整村推进、分类示范、自愿申报、先建后验、以奖代补”的原则,有序推进,创建一批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科学引导全区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组织开展A乡村旅游厕所、最美农村公共厕所、美丽庭院、文明卫生清洁户等多种形式的推选活动,调动各方积极性。

(五)强化农村厕所技术支撑。区分厕所类别,加大农村厕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引进示范推广,鼓励区内科研院校研发适合农村实际、经济实惠的厕所建设改造材料、无害化处理、除臭杀菌、智能管理、粪污回收利用等新技术、新产品,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厕所设施设备。积极探索厕所粪污处理防冻措施,推广应用微生物处理、沼气化粪及自然化解粪污等处理工艺,实现厕所技术全面升级。加强农村厕所信息管理,对改厕户信息、施工过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共厕所、旅游厕所实行定位和信息发布。

(六)完善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运行管护机制。各地要明确厕所运行管护标准,特别是乡村公共厕所要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探索推广“以商建厕、以商养厕、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创新机制,确保建设和管理到位。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相关人员培训,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参与厕所运行管护工作。

(七)同步推进厕所粪污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配套,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或相对集中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模式,将单户分散处理与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治理相结合。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村庄粪污无害化处理,就地堆肥还田、进一步完善农村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畜禽粪污处理站,将附近村庄厕所粪污进行协同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自治区统筹、地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政策保障、技术指导、卫生厕所宣传和监督考核,统筹落实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工作。财政厅、发改委要做好资金筹措,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生态环境厅要做好厕所污水处理,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要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协调配合强化市县农村厕所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农民自愿改厕,支持整村推进农村改厕,重点支持厕所改造、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进一步明确地方财政支出责任,以县为单位统筹整合与农村改厕相关的项目资金,重点加强后续管护维修,集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建立市场化管护长效机制。在用地、用水、用电及后期运维管护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简化农村厕所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国务院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环保督范围,自治区每年将组织开展包括农村改厕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把各地落实情况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建立农村厕所考核激励措施,对开展包括农村改厕在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各地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注重宣传动员。结合乡村文明建设及普及健康卫生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县城创建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率先示范,引导农民主动改厕。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自治区党委农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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