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8-84019

发文字号: 宁农(人)发[2018]32号

责任部门: 农牧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18-84019 发文字号: 宁农(人)发[2018]32号
责任部门: 农牧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生成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举办2018年全区农业行业高层次人才国情区情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牧局,区直有关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 

  进一步提高农业行业高层次人才对国情区情的认识和了解,教育引导全区农业领域专家人才“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增强专家人才投身“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的责任感、使命感,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5号)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农牧厅举办全区农业行业高层次人才国情区情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10月15日(星期一)至10月19日(星期五),14日报到,共5天。 

  培训地点:银川市委党校(银川市滨河新区星河街与金源路交叉路口向东100米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区直有关部门和厅属各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本次培训邀请区内外专家,采取专题讲座、分组讨论、相互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 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了解掌握宁夏经济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以及知识分子担当、实干、兴国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任务,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精神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 

  2.各参训学员提前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期间,不得请假,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3.参加培训人员的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及培训费由自治区人才专项经费承担,培训学员统一安排在银川市委党校食宿。 

  4.请各地各单位于10月8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农牧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联 系 人:梁  超 

  联系电话:0951-5169812 

  电子邮箱:nmtrsc710@163.com 

        

  附件:1.全区农业行业国情区情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2.培训人员名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农牧厅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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