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9-00275

发文字号: 宁农(渔)发〔2019〕4号

责任部门: 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年08月19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19-00275 发文字号: 宁农(渔)发〔2019〕4号
责任部门: 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年08月19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生态环境厅 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科学技术厅 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市场监督管理厅 宁夏银保监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渔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县(区、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分局

为切实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我区渔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推进宁夏渔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渔民持续增收、保障宁夏渔业对西部地区水产品安全供给为核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适度减量增收、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实施质量兴渔工程,大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业、流通加工业和休闲渔业,加快构建渔业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进我区渔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兴渔。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兴渔,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渔业生产全过程,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制度,发挥渔业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的生态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绿色优质、特色、生态水产品。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养殖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发展活力,提升养殖综合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渔业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和生产经营体系,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人才培训协同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依法治渔。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依法维护养殖者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80个以上,积极创建国家健康养殖示范县,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我区渔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生产空间布局得到明显优化,转型升级目标基本实现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

2035年,全区渔业生产布局更趋科学合理,水产养殖生产制度和监管体系健全,养殖尾水全面达标排放,健康养殖面积达到90%以上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加快构建渔业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更加注重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渔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科学规划养殖水域滩涂,合理布局养殖生产空间。

)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保障养殖生产空间2019年底前,完成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政府发布;2020年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政府发布。已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县(、市),要严格按照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管理和生产,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保障渔民合法权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配合,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优化养殖生产布局。开展水产养殖容量评估,科学评价水域滩涂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养殖容量。调减养殖规模超过水域滩涂承载能力区域的养殖总量,鼓励发展绿色循环养殖。研究制定宁夏重点湖泊、水库、塘堰、河流等公共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容量标准,科学确定增养殖密度,引导发展绿色生态养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科技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配合)

)积极拓展养殖空间。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提高稻田综合效益,实现稳粮促渔、提质增效积极推进以渔治碱项目,加强盐碱资源开发改良利用2025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0万亩左右;到2035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20万亩左右。稳步推进池塘种植水生植物,提高池塘产出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科技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更加注重生态优先,积极拓宽渔业发展空间,同步推进绿色健康养殖、水产品流通加工和休闲渔业融合、协调发展。

)着力发展绿色水产养殖深入开展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大力推进名优品种提质量、扩规模。以“黄河鱼类”及市场需求旺盛、价格看好的名优新品种为重点,支持发展名优品种设施温棚养殖、池塘循环微流水养殖鼓励发展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大水面生态养殖。2025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达到80个以上;到2035年,水产健康养殖面积达到90%以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积极发展水产流通加工。支持现有水产品流通企业,加快水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引导活鱼消费向便捷加工产品消费转变。大力支持主导品种和特色品种的鲜活鱼销售与加工发展水产品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业态。2025年,水产流通加工达到20亿元以上;到2035年,水产品流通加工值达到30亿元以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深入挖掘“塞上江南、鱼米之乡”文化内涵,把休闲渔业与城市、乡村休闲旅游相结合,将文化、养殖、娱乐、旅游等融入渔业发展全过程,支持培育构建都市休闲渔业、乡村休闲渔业、生态休闲渔业、黄河文化休闲渔业等特色休闲渔业产业集群,促进渔民持续增收。2025年,创建自治区级以上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0家,休闲渔业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到2035年,休闲渔业产值达到6亿元以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科技厅、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强化渔业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支持企业积极开展水产品品牌创建和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工作,打造一批区域性“宁”字号渔业知名品牌。支持渔业合作社、联合体、龙头企业、养殖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闯市场、抓推介,培育品牌、宣传品牌、推介品牌,着力打造宁夏“黄河鱼”绿色优质品牌产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快转变生产方式

更加注重市场导向,加大政策和科技扶持力度,促进我区渔业实现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管理、社会化服务。

一)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严格按照国家稻渔综合种养国家标准,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宁夏稻渔综合种养发展规划,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加快发展。支持种养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开展标准化生产,打造稻渔品牌 10个以上,形成区域优势。支持区内科研院所、推广部门开展稻渔综合种养新技术新模式研究、示范和推广,探索并不断完善具有宁夏特色的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形成技术标准或专利。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系统化培训,提高种养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科技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商务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重点推进池塘尾水治理。落实养殖尾水排放属地监管职责和生产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养殖尾水监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鼓励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及工厂化、设施化养殖生产企业,采取改造进排水、建造生态沟渠、建造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措施,开展尾水净化处理,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2025年,养殖尾水排放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到2035年,养殖尾水全部达标排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着力推进大水面生态养殖。支持发展增殖渔业,鼓励在湖泊水库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等增养殖,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以渔净水。鼓励在养殖池塘种植水生蔬菜、水草等水生植物,净化水质,提高池塘产出率。实施以渔养水,积极参与城市水系及农村坑塘沟渠整治,放养和种植景观品种,重构水生生态系统,美化水系环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提高设施和装备水平。大力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支持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等尾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探索建立养殖池塘维护和改造长效机制。鼓励水处理装备、清淤设备、捕捞装备等关键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智慧水产养殖,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提高数字渔业推广覆盖面。2025年,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池塘,尾水处理设施配备率达到90%以上;2035年,全部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排放,数字渔业覆盖率达到70%以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和壮大水产养殖、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大户、家庭渔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发展渔业产业化经营联合体。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养殖户与现代渔业发展有机衔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财政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强化生产监管

十六)规范种业发展。以提升水产原(良)种场繁育技术能力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为手段,加强原良种选育、繁殖、保护和推广,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支持省级以上标准化扩繁生产,加强黄河鲤、黄河鲶、黄河甲鱼等本地品种性能测定,提升水产养殖良种化水平。加强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25年,全区水产良种化率达到80%以上;到2035年,全区水产良种化率达到90%。(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科技厅、财政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七)加强疫病防控。全面发挥区、县两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站功能,加强鱼病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强化水生动物疫病净化和突发疫情处置。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外调苗种的检疫鉴评和监督执法。推广疫苗免疫、生态防控措施,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病死养殖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完善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加强渔业乡村兽医备案和指导,壮大渔业执法兽医队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科技厅、交通运输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八)强化投入品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饲料生产许可制度、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及兽药、饲料使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质量监管和使用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伪劣水产养殖用饲料和兽药、违法用药和违法使用其他投入品使用的行为。将水环境改良剂等制品依法纳入管理。依法建立健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加强水产养殖用药指导。2025年,全区投入品使用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建账户达到80%以上;2035年,投入品使用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达到100%。(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九)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加快推动生产者、经营者建立健全养殖水产品可追溯管理,构建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政策引导建立政府引导、生产主体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名优品种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金融服务渔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将水产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落实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用地、用水、用电优惠政策。

(二十一)强化科技支撑。鼓励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渔业产业等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加强公益性渔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队伍建设,发挥好科研院所在渔业科技创新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依托院士工作站、产业技术指导组,加强现代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渔业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养殖技术集成和示范推广。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渔政执法队伍、技术推广与科研人才队伍及渔业实用人才的综合素质。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提高技术服务到位率和科技转化率。

(二十二)强化养殖权益保障稳定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关系,依法确定承包期。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依法加强水域滩涂养殖登记发证依法保护使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的权利。对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产养殖,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户的生产生活。 

二十三)强化执法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做好渔业普法、执法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渔,依法兴渔。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强化综合执法水平。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事中事后执法检查。强化普法宣传,增强生产、经营主体法守法意识。

二十四)强化责任落实。健全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涉渔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渔业绿色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自治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信息、商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建立联席工作会议机制,及时协调推进各项措施落实;人力资源、公安、水利、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地税、金融、民航、海关等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渔业绿色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各地要把渔业绿色发展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评价内容,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违法违规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宁夏银保监

                               20198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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