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9-00286

发文字号: 宁农(牧)发〔2019〕12号

责任部门: 畜牧兽医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19-00286 发文字号: 宁农(牧)发〔2019〕12号
责任部门: 畜牧兽医局 生成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商务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关于推进奶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为推进我区奶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农业农村部9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农牧发2018〕18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着力强基地、优结构、提质量、育龙头、促融合,补齐奶业现代化发展的短板,提高奶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建立现代奶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奶牛、优质奶源和优质高端乳制品生产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区域布局,种养结合,草畜配套,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科技和机制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推进节本增效,提高奶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生产生态协同发展。

利益联结,融合发展建立生鲜乳价格形成机制,密切奶农和乳品企业联系,稳定产销关系,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促进奶业融合发展。

问题导向,重点突破聚焦奶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着力提高奶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更好适应消费需求总量和结构的变化。

市场主导,政策支持。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更好地发挥政府政策引导、支持保护、监督管理作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目标

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奶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奶业生产与生态协同发展,乳品质量和产品加工能力稳步提升,奶业率先实现现代化。到2022年,全区奶牛存栏达到60万头以上,生鲜乳总产量达到260万吨以上,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99%以上,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到2025年,培育产值超百亿元乳品加工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1家;奶源基地、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奶源布局。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饲草料供给能力等条件科学确定奶牛养殖规模,引导奶牛养殖基地向适养区域转移,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优化银川市、吴忠市奶业核心区,提升中卫市、石嘴山市奶业发展区,拓展环罗山、牛首山等奶业潜力区,推进利通、青铜峡、贺兰、兴庆和沙坡头5个奶业大县和农垦贺兰山奶业公司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加快灵武、中宁和平罗等发展空间较大县(区)奶产业发展。到2022年,奶源基地日产优质生鲜乳7000吨以上。(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奶业主产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二)强化种养结合草畜配套。积极推动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配套衔接,就地就近保障饲草料供应,促进种养有机结合。将粮改饲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奶牛养殖县,全面推广全株玉米青贮。加大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力度,提高苜蓿产量和质量,大力推广苜蓿青贮加工利用技术。鼓励发展一年生优质牧草种植,推广黑麦草+青贮玉米”“黑麦草+水稻”“春小麦+燕麦草”等一年两茬种植模式,有效增加优质饲草供给量。鼓励奶牛场利用自有土地、流转土地或订单生产等方式,按照1头成母牛配套3亩耕地的承载要求,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饲草料生产基地。培育发展专业化饲草料收贮企业和配送中心,建立和完善饲草料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2年,奶业主产区青贮玉米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集中连片商品苜蓿草地保留面积40万亩。(农业农村厅、奶业主产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三)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深入开展规模奶牛场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规模奶牛场发展生态养殖,改造升级圈舍设施,提升集约化、自动化、现代化养殖水平。推进全区数字奶业信息服务云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数字化牧场,全面推广奶牛养殖场基本信息直连直报监测管理,推广应用奶牛场信息化管理软件、物联网系统、全混合日粮(TMR)全程监控饲喂系统、生鲜乳质量检测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和“大数据”管理。开展奶牛场生物安全计划,制订和推广不同规模和类型(生产、观光)奶牛场生物安全技术标准,构建预警系统,指导奶牛场开展生物安全计划,提升奶牛场生物安全水平,降低各类奶牛传染病的发病率。到2022年,规模奶牛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智能化设施设备装备比例达到90%以上。(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奶业主产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四)加强良种繁育及推广。全面实施奶牛群体遗传改良计划,开展良种登记、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种牛遗传评估,扩大奶牛生产性能测定范围。持续组织实施好自治区奶牛育种项目,依托我区相关奶业研究机构和全国奶牛育种联盟等平台,参与全国种子公牛和母牛育种体系。支持创建奶牛核心育种场,推广应用优质母牛遗传物质胚胎工程快速扩繁技术,加强优质高产奶牛种质资源(冻精、胚胎等)引进推广和备案管理,集成应用基因组选择、精准化选种选配、遗传评估等技术,加快优质高产奶牛育种核心群和特色功能性乳肉兼用种质资源群选育进展。到2022年,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奶牛群10万头以上,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奶牛核心育种场10个以上,全区奶牛成母牛平均年单产达到9000公斤以上。(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奶业主产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五)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大力推动奶牛清洁养殖。采取优化饲料配方、推广减排、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和节水养殖、干清粪等工艺,实现源头减量。支持奶牛养殖场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示范推广堆肥发酵、粪水处理和臭气控制新技术,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提高减排效率。制定《奶牛养殖场粪便和有机肥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因地制宜推广粪便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促进养殖粪污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鼓励依托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化粪污处理利用企业,发展商品有机肥、生物天然气生产使用和沼气发电上网。到2022年,奶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奶业主产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六)做强做优乳制品加工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延伸产业链,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乳品企业加强冷链储运设施建设,建立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支持开展乳制品创新研发,优化加工工艺和产品结构,积极发展适销对路的低温乳制品,支持和引导奶酪、黄油等干乳制品生产,鼓励使用生鲜乳生产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建立现代乳制品流通体系,鼓励乳品加工企业与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对接融合,开拓“互联网+”、体验消费等乳制品营销新模式,降低流通成本,促进乳制品消费。加强宁夏优质奶牛、优质奶源、优质乳制品宣传推介,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到2022年,全区年乳制品销售额达到150亿元以上。(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商务厅、科技厅、市场监督管理厅、交通运输厅、奶业主产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七)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奶牛疫病防控,严格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和监管。规范散养户生鲜乳生产运输行为,完善散养户奶牛生产管理和生鲜乳销售记录。严格审查生鲜乳收购市场准入,规范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实行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测全覆盖,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生鲜乳和各类违法添加行为。鼓励采取财政补贴、购销双方付费的方式,探索建立地市级的生鲜乳收购第三方质量检测中心,明确检测权威,减少生鲜乳购销质量争议。支持奶业大县、乳品企业和有条件的奶牛养殖场自建乳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乳制品加工、储存运输、经营销售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和抽检监测,加大监管密度,确保乳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复原乳标识制度,依法查处使用复原乳但不标识的企业。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奶业主产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八)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奶农利益保护并重。采取加工企业与奶农相互持股等形式,建立互利共赢的纽带。采用养殖圈舍和奶牛入股等方式,鼓励加工企业通过二次分红、溢价收购、利润保障等方式支持奶农,切实保障奶农合理收益。建立由政府引导,乳品企业、奶农、奶业协会和行业专家参与的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监督签订和履行规范的生鲜乳收购合同,严肃查处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依法查处和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凭借购销关系强推强卖兽药、饲料和养殖设备等行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奶业主产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九)加大乳制品消费引导。积极宣传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和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成效,定期发布乳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信息,树立宁夏奶业良好形象,提升广大群众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扶持发展一批休闲观光牧场,组织开展乳企公众开放日活动,提高消费者认知,激发消费活力。在全区中小学推广学生饮用奶计划。开展公益性宣传,强化乳制品消费正面引导,普及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奶酪等乳制品营养知识,倡导科学饮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场监督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奶业主产区市政府分工负责)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标本实施意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落实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主产市要把奶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自治区统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优质饲草种植、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奶业信息化管理、特色乳制品研发及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将牧草收割加工、生鲜乳储存设备、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装备等,纳入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市、县(区)政府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奶牛养殖用地。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奶牛活体抵押贷款和牧场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将符合条件的中小牧场贷款纳入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予以支持;鼓励奶业大县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试点。

(三)强化奶业市场调控。准确把握国内外奶业市场变化,完善奶业生产市场信息体系,开展产销动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生产和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自觉维护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顺应奶业国际化趋势,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促进资本、资源和技术等优势互补,增强奶业自我发展能力。

(四)提高科技支撑服务水平。完善“两组一会”产业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奶业科研、推广服务、奶牛场场长和专门技术岗位人才培养。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奶牛选育、增产增效、主要疫病防控、绿色养殖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探索创建规模化、标准化、精准化健康养殖模式。发挥“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机制优势,加快推进我区奶业研发平台建设发展,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加强现代奶业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国际奶业科技合作,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引进和新特优乳制品研发转化推广。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农业农村厅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商务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厅    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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