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0-00091
发文字号: 宁农(产)发〔2020〕4号
责任部门: 乡村产业发展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年02月19日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0-00091 | 发文字号: | 宁农(产)发〔2020〕4号 |
责任部门: | 乡村产业发展处 | 生成日期: | 2020年02月19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乡镇是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是聚焦农业主导产业、撬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点。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5号)精神,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加快各市、县(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步伐,推进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着力培育壮大富民乡村产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申报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充分认识做好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布局,紧紧围绕产业强镇,制定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的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国家贫困县可放宽为0.3亿元以上)。围绕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1.6:1以上(对国家贫困县不作要求)。镇(乡)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村集体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二、申报数额
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统筹安排,组织申报遴选工作。全区拟申报推荐3个农业产业强镇,适当向贫困县区倾斜。原则上2018年、2019年批准实施的县(市、区)不再申报(国家级贫困县除外)。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镇(乡)不列入推荐范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各组织推荐1个镇(乡)。
三、申报程序
按照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条件,由县级自愿申报、市级组织推荐,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通过竞争性评定(因目前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集中评审和实地查看),根据有关专家意见,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择优推荐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
四、材料报送
各市应于3月5日前以市政府文件报送申报材料(相关材料汇编成册,封面为白色光面铜版纸胶装,统一邮寄至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一式10份)。申报材料应包括《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请表》(样式见附件2)、《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样式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此外,附件2、3及相关证明材料还需以PDF格式发送邮箱nxch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厅
乡村产业发展处:高晓听0951-516930915719593201
规划财务处:田进国0951-5169805 13995477893
(二)财政厅
农业农村处:万自龙0951-8553164 13895195512
(三)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806室
收件人:高晓听
联系电话:0951-5169309 15719593201
邮编:750002
附件:1.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方案
2.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请表(模板)
3.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模板)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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