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0-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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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年04月02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0-00138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年04月0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0年渔业防汛汛前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落实2020年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渔业防汛防台汛前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区渔业防汛汛前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检查内容,消除安全隐患

各市、县(区、市)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对防汛预案制定、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机构建设和队伍能力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鱼塘、养殖湖泊(水库)渔业设施及渔船的防火防风情况。积极协调安监、水务等有关部门,对辖区所属养殖水域的堤坝、生产及生活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指导生产者对养殖池塘池埂、进排水渠道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排查消除水产养殖灾害隐患;检查渔业防汛供电供氧抗洪设备,督导养殖企业做好电路和设备检修,维护好养殖场供电线路、发电机、增氧机等设施设备;检查备用发电机、增氧机、增养剂、沙袋、救生衣等渔业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渔业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二、创新工作方式,落实整改措施

    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认真研究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视频、网络在线等方式,开展分片分区差异化检查,找准存在的短板和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拉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改。

请于4月21日前将渔业防汛汛前检查情况报送我局。

联系人:袁会民 0951-5169817

电子邮箱:nxyyj2006@163.com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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