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0-00294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年08月20日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0-00294 | 发文字号: | |
责任部门: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 生成日期: | 2020年08月20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厅机关各有关处局,厅属各有关事业单位,五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行动,建立健全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业标准体系,推动全区黄河流域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以构建“五优”特色产业标准体系为主线,以促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为重点,突出产业优势特色,亟需进一步明确技术要求和规范的尽快建标立标;对不适用农业产业发展需要、不适应农业农村工作需要的标准、规范,尽快修改和废止。
(二)注重质量。按照“控制总量、提升存量、优化增量”的要求,制修废的标准要能及时反映和满足现实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同时,要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接轨,避免与现有标准交叉和矛盾。
(三)科学适用。坚持从标准实用性,便于推广应用的角度开展地方标准制定和修废工作,要贯穿产业和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确保新制定、修改或保留的标准内容要具有广泛的科学性、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原则上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等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不再立项。
全区现行农业地方标准修废项目及2021年全区农业地方标准制定项目重点围绕优质粮食、现代畜牧、瓜菜、水产、酿酒葡萄等优势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以及农业机械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进行。具体可对标《2021年度全区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统一管理。农业农村厅负责全区农业类地方标准项目的归口申报、制定、修废等管理工作,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统筹协调,落实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各市级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标准项目的组织、筛选、申报;自治区农林科学院、宁夏大学等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标准项目的组织、筛选、申报。统一汇总后(见附件2)报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三)严格标准。各拟承担标准项目的单位要严格要求,按照地方标准制修废程序,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现行农业标准的修废项目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清单;2021年农业标准征集项目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送,并提供纸质文本(三份)和电子扫描文本(PDF格式一份)。统一报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注:前期已列入自治区2020-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清单的标准项目务必按要求完成时限逐年申请。)
联系人:鲍小明 0951-5169549;陈国栋 0951-5169881
E-mail:nxncpjgj@163.com
附件:1. 2021年度宁夏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
报指南
2.拟制定的农业标准清单目录
3.拟修改或废止的农业标准清单目录
5.宁夏地方标准制修定流程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度宁夏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拟制定农业标准清单目录
附件3 修改和废止的农业标准清单目录
附件4 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附件5 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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