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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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种植业管理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索 引 号: /2021-00040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种植业管理处 生成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冬季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设施生产关键时期。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及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办[2021]1号)要求加强设施农业安全生产,保证春节“两会”期间蔬菜稳定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无小事。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抓好当前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确保设施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二、加强隐患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市、县(区)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设施园区、企业和农户,加大设施温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留遗漏,加大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加强设施温棚的卷帘机、蓄水池、水电路以及冬季加温设备的检查,对老化的线路、损坏的设备及时进行更换和修复,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做好大风、降雪、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预防工作,最大可能减少极端天气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加强行业指导,确保农业安全生产

各市、县(区)要及时做好冬季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指导,通过短信微信群以及其他媒体广泛开展冬季设施农业安全生产指导和宣传。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指导做好督促检查和落实整改,加强防范,确保设施农业安全生产。

                                      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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