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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评定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药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宁农(种)发〔2020〕20号)要求,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自验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按照《2022年度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实施方案》,对2022年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进行了综合评定。经综合评定,2022年全区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总数457家(详见附件1)。
请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2022年度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及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服务能力,做好“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标牌颁发工作,为我区粮食安全及农业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1.2022年全区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名单
2.“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标牌(样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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