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7-11847
发文字号: 宁农办通[2017]160号
责任部门: 宁夏农牧厅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10日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17-11847 | 发文字号: | 宁农办通[2017]160号 |
责任部门: | 宁夏农牧厅政务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7年12月10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农办通[2017]160号
关于举办2017年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我厅计划在青铜峡市举办2017年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第三期),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素养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各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队长和执法业务骨干。具体详见《名额分配表》。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农业综合执法素养与能力培养;
(三)举报投诉及复议中常见问题处理;
(四)全国农业综合执法平台信息管理及相关报表填报说明;
(五)政务公开工作;
(六)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七)2017年农业法规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部署。
三、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9日,2017年12月6日下午17时前报到,12月9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青铜峡市龙海宾馆(小坝古峡东街)。
四、职责分工
本期培训为自治区农牧厅2017年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安排内容。由自治区农牧厅主办,青铜峡市农牧局承办。青铜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具体负责组织培训各项工作,主要负责落实授课专家、学员食宿、场地安排、后勤服务及有关培训费(包括专家讲课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租赁费、资料费及其他费用等)资金结算工作。农牧厅主要负责培训工作的课程设置、授课专家邀请、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培训是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如期圆满完成培训工作。
(二)严密组织。各市、县(区)要根据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按照分配名额组织相关农业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电子版于12月5日11:00前报青铜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参训。
青铜峡市联系人:施润国0953-3051613、15909530566
邮 箱:qzhf1009@163.com
农牧厅联系人:王秀春0951-5169544 17752309077
附件:1.参训人员报名表
2.2017年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第三期)名
额分配表
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参训人员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附件2
2017年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第三期)名额分配表
市、县(区) 名额(人) 市、县(区) 名额(人)
银川市 4 盐池县 2
金凤区 2 同心县 4
兴庆区 2 中卫市 2
西夏区 2 沙坡头区 2
永宁县 2 中宁县 4
贺兰县 2 海原县 2
灵武市 3 固原市 2
石嘴山市 6 原州区 3
惠农区 2 西吉县 4
平罗县 3 隆德县 2
吴忠市农牧局 3 泾源县 3
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3 彭阳县 2
红寺堡区 3 农牧厅 6
青铜峡市 10
总计 85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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