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8-86720

发文字号: 宁农[2018]82号

责任部门: 畜牧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18-86720 发文字号: 宁农[2018]82号
责任部门: 畜牧局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第37号建议答复的函

滑志敏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盐池滩羊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盐池县是我区滩羊核心产区和保种区。近年来,盐池县委、政府强力推进滩羊产业发展,成功创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滩羊肉先后走上“G20杭州峰会”“金砖五国”峰会和国宴餐桌,成为宁夏“国字号”农特产品和全国优质羊肉的典范,滩羊产业发展进入了质量、效益同步提升阶段。自治区始终高度重视滩羊产业发展,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盐池县滩羊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已累计安排财政补贴资金9320万元,较2017年增加2720万元,增长40%以上。

  一、关于加大盐池滩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强品种保护等方面扶持

  2018年,自治区进一步加大了对盐池县滩羊改良繁育、标准化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安排扶持资金1830万元。其中,滩羊种公羊推广补贴资金160万元,滩羊繁育和保护利用补贴资金1000万元,滩羊标准化养殖及节本增效科技示范资金110余万元,滩羊社会化服务示范站建设资金30万元,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资金530万元。为提高盐池县滩羊养殖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关于加大以盐池为核心的“中部草畜干旱带”草畜平衡扶持力度

  草畜平衡问题是中部干旱带地区草畜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受到自治区农牧厅等相关部门的重视。2018年,自治区安排扶持资金6441万元,用于解决草畜平衡和饲草加工贮存新技术示范推广。其中,草原奖补禁牧补助及草原生态保护绩效奖励资金5455万元,主要用于710万亩草原禁牧任务落实和禁牧补助资金,以及草原保护工作经费;退牧还草工程补助资金836万元,牧草青贮推广资金150万元。

  三、关于加大盐池航空货运站、滩羊冷链建设以及企业在土地、税收产品研发、羊肉价格保险等方面扶持

  为进一步加快滩羊产业融合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和自治区党委农办、农牧厅、财政厅《龙头企业带动大米、肉牛、滩羊、蔬菜、硒砂瓜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方案》(宁党农办发[2017]9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安排盐池县滩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以奖代补资金105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与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订单收购和屠宰加工滩羊35万只,每只农户补贴30元。同时,鼓励有关产业大县,全面用足用活用好自治区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三个政策(宁政发[2016]27号、宁农(产)发[2016]1号和宁财(农)[2016]233号),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建立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标准体系认证等。建议盐池县统筹好现有政策资金,对滩羊冷链建设、产品研发等予以支持,经充分调研和评估论证后,适时启动羊肉价格保险试点。

  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盐池县滩羊产业的发展,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全区滩羊产业转型升级。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区畜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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