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8-86730

发文字号: 宁农[2018]84号

责任部门: 畜牧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18-86730 发文字号: 宁农[2018]84号
责任部门: 畜牧局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60号提案答复的函

席佳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壮大驴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行粮改饲政策

  2015年,农业部开始在全国10个省区启动粮改饲试点工作,利通区、沙坡头区和贺兰县被列为首批试点县。2016年,新增了青铜峡市和中宁县。2018年,我区粮改饲试点扩展到14个县(市、区),项目资金达8793万元。项目资金切块下达到项目县(市、区),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收贮全株青贮玉米补助。您所提“推行国家提出的粮改饲政策”的建议,在现有支持政策中已有较好的体现。

  二、关于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优先扶持涉及毛驴养殖的相关产业、出台肉驴养殖保险扶持政策、探索“互联网+肉驴产业”模式、构建“肉驴产业价值圈”

  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意见》(宁政发[2016]27号),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政策,通过直接补贴、贷款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实物租赁、产业基金、农业保险七种扶持方式,加大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建立分级协作推进机制,自治区主抓“优质粮食、现代畜牧、瓜菜、枸杞、葡萄”“1+4”重点产业;适水、农作物种业、苹果、红枣、中药材和硒砂(甜)瓜、小杂粮、苗木、花卉、油料等地方特色板块产业,由各市、县(区)主抓。肉驴产业属地方板块产业,建议相关市、县(区)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统筹项目资金,对肉驴龙头企业培育、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肉驴养殖保险等方面予以精准支持。自治区将组织相关专家加强肉驴养殖实用技术指导服务,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三、关于在青铜峡市建立毛驴交易市场

  2017年末,全区存栏驴8.4万头,其中吴忠市的青铜峡市、同心县存栏驴1.5万头左右。2018年以来,受驴皮价格大幅下滑等因素影响,毛驴养殖数量呈下滑趋势、市场交易量萎缩,青铜峡市及邻近县(区)现有的牲畜交易市场,可满足区域内的肉驴交易需求。建议在条件成熟时,经市、县(区)组织专家充分评估论证后,按照市场化运行机制,建立毛驴交易市场。

  四、关于尽快出台活驴定点屠宰及检验检疫管理条例的建议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畜禽,是指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鸡、鸭、鹅等家畜和家禽”,驴属于家畜,驴的屠宰及检验检疫适用《条例》。因此,我区的活驴定点屠宰及检验检疫不需要再专门制定出台活驴定点屠宰条例。

  感谢您对我区畜牧业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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