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8-94203

发文字号: 宁农〔2018〕62号

责任部门: 计划财务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18-94203 发文字号: 宁农〔2018〕62号
责任部门: 计划财务处 生成日期: 2018年12月0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鹏斐、谢玉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农村发展产业就业 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过自治区农牧厅、国土厅、住建厅、文化厅、商务厅、人社厅、经信委和旅游委等部门认真研究认为,你们提出的扶持农村现代化产业园建设、优先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农村人力资源投资水平、支撑乡村旅游带的产业就业、引导现代化企业落地农村、传承乡土特色文化等建议,切中发展产业、扩大就业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要义。你们对乡村振兴的高度关注,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你们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在即将实施的《宁夏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给予充分体现。现就近年来我区这些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推进措施答复如下:

一、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积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自2017年开始,原农业部、财政部先期在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目的是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聚力建设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现代化农业产业集群,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高起点、高标准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为了加快我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步伐,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精心准备、积极争取,通过逐级推荐、反复遴选、立项答辩等程序,贺兰县被批准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

开展创建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总体部署,自治区农牧厅和财政厅制定《关于开展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17号),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的总体要求,以县为单位,在全区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以国家级为引领、自治区级为支撑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格局。争取每年创建1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安排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

二、优先农村建设用地指标

合理安排乡村振兴用地空间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自治区国土厅要求各地坚持“城乡并重、侧重农村”的编制原则,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预留规划空间4669公顷,可为新农村发展、特色小城镇建设以及涉及民生、交通、能源、水利、产业等提供用地保障

切实保障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需求一是自治区国土厅2017年正式下达市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明确要求对农民住房用地单列5%的计划指标不得挪作他用,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单列10%的计划指标全区共单列农民住房计划指标2285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计划指标3590亩切实保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乡村发展用地需求;2018年1月初向各市、县(区)预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465万亩,指导各市、县(区)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工仓储、休闲采摘、旅游养老等产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二是支持各市、县(区)用好用活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自2016年以来,区共审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9个,下达周转指标1.8648万鼓励各地利用闲置厂房、校舍等存量建设用地,吸引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物流仓储、农产品初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三是在乡村旅游用地保障中,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对永久性建筑用地和不改变现有用途的景观用地区别对待,只报批永久性建筑用地,对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景观用地,不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有力的支持了区乡村旅游业发展。

制定出台设施农用地政策为了促进我区设施农用地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27号)精神,自治区国土厅和农牧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79号), 具体设施农用地管理类别更加,甄别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用地,细化了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建(构)筑物的要求和设施农用地使用与备案程序同时增加了国有农场的设施农用地管理备案要求等内容,进一步优化了我区设施用地的备案工作,促进了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农村人力资源投资水平

积极开展创业孵化园区建设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制订自治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积极开展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创建工作(含农民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加大财政对创业工作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双创”活动,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达到地级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地级市给予每个园区不低于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自治区给予每个孵化园区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开展创业指导,对申请入驻政府主办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基地)的企业,由创业园区等协助其办理享受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培训补助等扶持政策,同时创业园区通过减免房租、水电和网络及办公设备设施使用费等“一站式”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商业贷款”模式,本着利息优惠、操作便利的原则,对创业者进行同步或后续扶持。

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活动每年利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积极收集整理农村用工岗位信息,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培训”服务。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季节性用工特点,举办专场就业洽谈会,积极发挥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带动作用,引导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就地就近从事设施蔬菜、枸杞、葡萄采摘等季节性用工实现就业,增加收入。通过精准扶贫帮助就业加大乡村振兴就业扶贫力度,协调宁夏恒丰纺织、如意纺织、恒达纺织、中银绒业等企业在建档立卡户和移民群众相对集中的乡村建设分厂、扶贫车间、代加工服务站,采取“产业+基地+农户+就业”的模式,广泛吸纳富余劳动力就业。2018年全区农村劳动力实现区外区内转移就业预计约7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2万多人,人均实现工资性收入1万余元。自治区政府购买3500个建档立卡公益性岗位,用于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精准扶贫,重点安排脱贫能力弱、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就业。

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培训和补贴力度,大力实施贫困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农村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暨“春潮行动”等培训计划,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全区各地对有创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支持建档立卡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创业项目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更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依照规定享受优惠扶持政策针对农村劳动力特点和就业意愿,利用冬季农闲,在农村群众家门口开设手工编织、刺绣、家政等适合居家就业的“专项培训”、“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让更多农村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在家门口就业和居家创收的愿望。

四、支撑乡村旅游带动产业就业

谋划休闲农业顶层设计。2016年印发《宁夏休闲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休闲农业分类及休闲农庄分级规范》地方标准,对休闲农庄实行分类指导和列级管理;组织开展了休闲农业推进年活动和休闲农业示范创建行动,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取得可喜进展。2017年全区休闲农业示范市县达到10个、休闲农庄(园)发展到750家,接待游客突破900万人次,营业收入达到15.7亿元;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2.25万人,增长22.2%。预计2022年,全区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1000家以上,每年新增50家左右;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400万人次、营业收入突破25亿元。

多措推进休闲农业发展。开展评星定级活动,创建自治区示范休闲农庄(园)四星级23家、三星级79家;对45家自治区示范休闲农庄(园)实施了“以奖代补”扶持;举办各类休闲农业节会和品牌推介活动87场次。实施旅游融合发展工程,依托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文化底蕴等核心要素,按照“一村一品”,全区打造了10个特色旅游产业示范村,涌现出了兴庆区“鲜花港、花溪谷、禾乐村,贺兰县“稻鱼空间”,青铜峡“地三贡米村”,原州区“刘姥姥庄园”,沙坡头区“陌秀庄园”、“鸣沙度假村”等一批休闲农业新秀;沙坡头区鸣沙村、利通区牛家坊、沙坡头区鸣沙、隆德县新和3个村荣获“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称号,《盐池滩羊养殖系统》入选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下一步,自治区旅发委将组织制定《宁夏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加快我区乡村旅游的发展布局与重点项目、产品体系,通过强化标准化建设、完善乡村旅游环境及基础设施、打造旅游村镇、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广先进管理模式等举措,加快乡村旅游的发展。

五、引导现代化企业落地农村

加大现代农业产业招商力度年来,自治区商务厅围绕现代农业产业,组织相关(区)相关部门赴区外参加福建投洽会、陕西丝博甘肃兰洽会、青海洽会、新疆亚欧博览会、广西东盟博览会、香港美食博览、台湾海峡两岸食品展、日本国际食品与饮料展览,推介宁夏农业资源和产业优势,宣传宁夏优质农产品优势和品牌,吸引了一大批特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类企业投资(其中:2015年引入项目202个,到位资金125.1亿元;2016年引入项目169个,到位资金104.21亿元;2017年引入项目239个,到位资金162.12亿元)2018年,商务厅组织相关(区)已赴日本、韩国举办场现代农业产业推介会;计划6月26日-7月3日赴台湾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招商活动并参加海峡两岸食品展,对接农业种植、枸杞、花卉、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加工等产业;计划8月中旬赴香港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招商活动,并参加香港美食博览会,推动供港蔬菜扩大种植范围、品种及直供问题前期已邀请香港渔护署宁考察,并组织区内7家规模较大的供港蔬菜企业与香港渔护署就相关问题对接洽谈;下半年计划赴河南、山东等农业发达省区开展现代农业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吸引当地农业龙头企业来宁投资。

积极营造亲商安商扶商投资环境。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起草关于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意见》、2018-2020年全区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和《关于进步加强驻外办事处和各商()会招商引资职能的意见》三个文件,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对推动我现代农业重点产业招商工作,营造亲商商扶商商的投资环境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档升级。自治区经信委仅2017年利用工业化资金7000多万元,重点支持农副产品加工、葡萄酒、乳制品、枸杞等优势特色企业,2018年又拓展到粮油加工和肉制品加工等领域。利用1.8亿元资金,支持工业园区进一步提标升级;利用项目推进方式,将宁夏金双禾粮油有限公司列入自治区三个100重点项目,支持开展生产线扩建和技术研发,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六、传承乡土特色文化。

推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厅以文化产业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户、特色村镇评选命名为抓手,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先后命名西吉县马兰刺绣产业园、泾河源旅游文化产业园、隆德六盘山文化产业园和盐池萍之绣手工刺绣、隆德六盘山文化城等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彭阳傲梅刺绣艺术有限公司、宁夏三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美雅滩羊裘皮有限公司、西吉县乡土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海原县阿依舍手工艺有限公司、隆德县魏氏砖雕有限公司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户;银川市永宁县纳家户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龙泉村、吴忠市利通区十佛村、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红崖村、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为文化特色村镇,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有效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后,自治区文化厅将认真落实《宁夏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推动全区建设一批功能独特、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园,推进文化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加大传统非遗产产业开发力度,为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助力。

加快美丽村镇建设。为了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吸引更多生产要素向农村能源延伸,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实施了优美环境、清洁城乡专项整治行动、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实施规划引领、农房改造、收入倍增、基础配套、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服务提升、文明创建“八大工程”,全面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风尚美的村镇。截止2017年,全区综合整治旧村1820个、改造农村危房42万户,近40%的农户用上了卫生厕所,90%的村庄通电、通自来水,户户通有线电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40多万台、路灯4万盏,农村通车里程达到2.6万公里,实现建设81个美丽小镇、488个美丽村庄、培育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特色小镇12个,吸引45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小城镇安家落户、140万户农村群众从中受益。2018年,自治区支撑各地建设特色小镇12个、美丽小城镇20个、美丽村庄100个,改造危窑危房2.2万户,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按照《宁夏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部署,坚持以产业为支撑,在整合涉农项目投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产镇产村产房融合,确实发挥投资效应,支撑现代农业及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加快乡村振兴。

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治区农牧厅计划财务处          0951-5169968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与调控处       0951-5059606

自治区商务厅台港澳投资促进处       0951-5960725

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0951-6031916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厅村镇处      0951-5023575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     0951-5099051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规划发展处      0951-6722096

自治区经济信息委员会食药处        0951-603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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