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9-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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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8年11月26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19-00303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厅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年11月26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度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33号)和《关于交办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平时提案的通知》(宁政督函〔2018〕18号)精神,我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提案交办会精神,把办理政协提案的过程作为落实民意的过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厅共办理自治区政协提案84件,其中主办52件(农业农村厅自行确定重点建议2件),协办30件,跟踪督办2017年度提案2件。

在所有承办件中,涉及农村改革类的有13件,种植行业16件,畜牧行业6件,科教环保方面15件,产业政策扶持方面16件,市场监管方面11件,农产品加工方面5件,其它方面2件。

主办件中有54件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被采纳,列为A类件给予了答复,占主办件的100%;协办件中有27件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被采纳,列为A类件给予了答复,占总数的90%。有1件提案被部分采纳列为B类件给予了答复,有2件暂时还没有条件解决列为C类给予了答复,分别占整个协办提案的3.3%和6.6%。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办理主体责任。农牧厅党组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进行督办,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和听取办理进度。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农办发〔2018〕8号),明确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处(室、局)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分管领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督办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格局,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严格制度,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为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做到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我们在不断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严格登记分办制度。厅办公室按工作职能及时对建议提案进行分类,提出分办意见,在征求各承办处(室、局)意见后,由厅领导签批办理意见,随后组织召开各处(室、局)负责人交办会进行安排部署,交任务,定责任,提要求。二是健全督促查办制度。依据《办理工作条例》规定,健全完善了“两规定、一办法和一流程”即:《农牧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农牧厅督查督办工作规定》,《农牧厅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农牧厅建议提案办理流程图》,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了规范,并将办理质量列入农牧厅效能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三是建立答复意见审核制度。严格答复意见审核程序,答复意见由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提交厅办公室复核,再呈送厅领导审签,做到深入研究、反复修改、逐级负责、严格把关。对办理质量不高或答复意见不规范的文稿,坚决退回重新研究,确保了答复文稿的办理质量。

3.突出重点,形成办理协作合力。我厅办理建议提案总数多,涉及内容广,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多,办理难度大。为此,我们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围绕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涉及的内容,筛选事关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强与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上级机关的沟通衔接,以重点建议和提案为突破口,主动邀请自治区领导督办重点建议提案,带动和促进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4.抓住关键,促进办理任务落实。根据我厅建议提案承办实际,我们把8月份作为建议提案办理月,集中精力对各类提案进行研究、分析、协商和答复。一是重点办好稳粮、增收和民生方面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下大力气抓好稳粮、增收、惠民生的建议提案办理,达到既完成了办理任务,又促进了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发展。二是创新办理方式。承办处室通过改进办理工作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尤其在回复之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争取与人大代表、提案委员直接见面交换、征求意见,使建议提案办理的内容更加深入具体,让办理的措施更加合理可行。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加大对办理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力度,以承办数量在5件以上的处室为重点,加强联系,重点督办。每半个月督办一次各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每件建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办理效果

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1+4”特色优势产业,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有进、持续向好。前三季度,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66.2元,增长9.1%,增幅比全区城镇居民高0.6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

1.坚持质量兴农,特色产业质量效益双提升。全区粮食播种面积1164.2万亩,预计全年粮食总产达到370万吨以上,实现“十五连丰”。现代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主要畜产品价格走势和效益持续向好,规模化养殖水平进一步提升,预计全年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56万吨、11.6万吨、236万吨,同比增长1%、1%、0.9%。瓜菜产业稳步发展,设施蔬菜、冷凉蔬菜、硒砂瓜面积分别达到108.5万亩、101.9万亩、107.4万亩,产销两旺,量价同增,预计全年瓜菜总产量达到700万吨。枸杞、葡萄产业较快发展,面积分别到达100万亩、57万亩。预计全年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7%以上。

2.坚持品牌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品牌工程,评选创建了宁夏菜心、宁夏牛奶、固原黄牛、盐池黄花菜、六盘山冷凉菜等第二批区域公用品牌,全区各类特色农业品牌达到300多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676个,“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中宁枸杞”区域品牌价值分别达到271.44亿元和172.88亿元。中宁枸杞、盐池滩羊产区成功入选首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借助央视广告扶贫项目、央视七套《每日农经》栏目,加大特色优质农产品宣传,实地拍摄并制作10集宁夏农产品专题片,“枸杞之乡、滩羊之乡、甘草之乡、硒砂瓜之乡、马铃薯之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实施龙头企业带动大米、肉牛、滩羊、蔬菜、硒砂瓜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支持企业建基地、联农户、创品牌、拓市场,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全区休闲农业营业收入实现9.5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实现420亿元。预计全区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8:1。

3.坚持科技创新,农业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全区遴选推介主导品种167个、主推技术121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业科技入户率达到80%,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4.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全面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900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600万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残膜回收利用率均达到83%,草原植被综合盖度达到53.5%。

4.坚持深化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新活力。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面积2.43万亩,完成数据变更2.68万户。探索开展了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集体未利用荒地使用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等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累计发放各种产权证37256本,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98个,入股土地面积12.7万亩。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区2287个村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进入确认步骤的村占87.1%。加快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新培育家庭农场218家、农民合作社349家,全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2916家和6267家,新创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40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5家。

5.坚持精准帮扶,特色产业扶贫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年中央和自治区各类农业项目资金达到31.37亿元,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174个,实际到位资金38.96亿元。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以“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坚持一手抓贫困村特色产业精准脱贫,一手抓脱贫出列村巩固提升,扎实推进“四个一”产业扶贫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农牧厅9个专家技术服务团队作用,不断加强农民务工和创业创新培训,大力推广订单生产、托管代养、能人带动、股份合作等产业扶贫模式,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前三季度,山区9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3%,增幅比全区农村居民高2.2个百分点,比城镇居民高2.8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山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超过10%。

四、问题及建议

我厅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办理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一是沟通联络不充分,主要表现为个别工作人员对提案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沟通意识不强、不能积极主动与提案委员取得联系,征求意见和协商办理事项。二是个别提案主题不明确,造成提案分办难度大,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办理效果与委员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个别承办部门在答复意见中,存在过于简单、笼统的现象,对问题和情况的说明解释不够充分。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提案质量的审查,严格按“一事一议”原则提出合理建议。二是建立有效沟通的渠道,特别是完善网上办理系统,实现网上沟通交流,进一步疏通办理单位和提案委员的沟通渠道。

附:自治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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