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9-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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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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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24号)精神,我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提案交办会精神,把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过程作为落实民意的过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今年我厅共办理自治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07件。其中人大建议30主办24件(自治区重点建议2件协办6(自治区重点建议1件);政协提案76件,主办47件(自治区重点提案2件,农业农村厅自行确定重点提案1,协办29(自治区重点提案3件,跟踪督办2018年度提案1(协办件)

在所有承办件中,涉及农村改革类的有12(人大建议6件乡村发展类13件(人大建议2件),农村社会事业类12件(人大建议5件),种植行业14人大建议3件),畜牧兽医行业11人大建议5件),科教环保方面16人大建议4件),产业政策扶持方面7人大建议2件),市场监管方面14人大建议1件)基本农田建设4件,其它方面5件。

主办件中有23件建议45件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被采纳,列为A类件给予了答复,分别占主办件的95.8%95.7%。人大建议有1件因目前办理条件不成熟被列为C类件给予答复,政协提案有1件部分采纳被列为B类给予答复

协办件中有4件建议25件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被采纳,列为A类件给予了答复答复率分别66.7%和86.2%。人大有2件建议被部分采纳列为B类件给予了答复,政协有3件建议被部分采纳列为B类件给予了答复,分别占整个协办建议提案的33.3%和13.8%。

所有承办件中,有1件人大建议和1件政协提案标注不予公开,有1件政协提案标注依申请公开,其它建议提案均主动进行了公开。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办理主体责任。农业农村厅党组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进行督办,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和听取办理进度。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宁农办发〔201919号),明确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处(局、)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分管领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督办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格局,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严格制度,规范办理工作程序。为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做到办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我们在不断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一是严格登记分办制度。厅办公室按工作职能及时对建议提案进行分类,提出分办意见,在征求各承办处(局、)意见后,由厅领导签批办理意见,随后组织召开各处(局、)负责人交办会进行安排部署,交任务,定责任,提要求。二是健全督促查办制度。依据《办理工作条例》规定,健全完善了“两规定、一办法和一流程”即:《农业农村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农业农村厅督查督办工作规定》,《农业农村厅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农业农村厅建议提案办理流程图》,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了规范,并将办理质量列入农牧厅效能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三是建立答复意见审核制度。严格答复意见审核程序,答复意见由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提交厅办公室复核,再呈送厅领导审签,做到深入研究、反复修改、逐级负责、严格把关。对办理质量不高或答复意见不规范的文稿,坚决退回重新研究,确保了答复文稿的办理质量。

3.突出重点,形成办理协作合力。我厅办理建议提案总数多,涉及内容广,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多,办理难度大。为此,我们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围绕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涉及的内容,筛选事关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强与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上级机关的沟通衔接,以重点建议提案为突破口,主动邀请自治区领导督办重点建议提案,带动和促进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4.抓住关键,促进办理任务落实。根据我厅建议提案承办实际,我们把8月份作为建议提案办理月,集中精力对各类提案进行研究、分析、协商和答复。一是重点办好稳粮、增收和民生方面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利用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下大力气抓好稳粮、增收、惠民生的建议提案办理,达到既完成了办理任务,又促进了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发展。二是创新办理方式。承办处室通过改进办理工作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尤其在回复之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争取与人大代表、提案委员直接见面交换、征求意见,使建议提案办理的内容更加深入具体,让办理的措施更加合理可行。三是强化跟踪督办。加大对办理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力度,以承办数量在5件以上的处室为重点,加强联系,重点督办。每半个月督办一次各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每件建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沟通协商情况

厅把沟通协商机制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多措并举进行沟通。在办理过程中,采取电话商谈、召开座谈、信函联络、线上沟通等方式建立三方沟通联络渠道,承办处室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促使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采取联合办理方式,督促主办单位牵好头,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办理方案。政协委员穆风梧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草畜产业,助推产业扶贫的建议》,承办处室在与委员进行电话沟通后,将沟通联系卡传真给委员,请其填写意见建议。穆风梧委员在接到传真后,非常认真的提出了意见建议:“沟通的内容很详细而且很认真,再次表示感谢。这是只补充说明两点建议:第一,农村草畜产业当前还是比较分散,利用率不高,以后要向集中利用、科学利用转化,这样能够助推脱贫。第二,加大草畜草牧产业的技术投资力度,农村资源丰富,但是缺乏技术人才”,这种将沟通情况真实落实在卡上的方式,较好的体现了沟通联系的效果;二是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刘建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在石嘴山市惠农区黄河大桥收费站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的建议》,我厅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积极组织申报2020年“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计划将惠农区110国道落石滩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等3个指定通道改扩建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解决建设资金问题,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办理的好”

三、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我厅涉及办理自治区重点建议提案共8,其中人大重点建议主办2件,协办1政协重点提案主办2件,协办3,农牧厅自行确定的重点提案1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自治区政协十次会议重点提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95号)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交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通知》(宁人常办201929号文件精神,厅按照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办理协商座谈会、实地考察征询意见和正式答复的办理程序,认真组织了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人大代表丁炜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支持力度的建议》和姜艳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支持力度的建议》被自治区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由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和山领办,人大常委会董玲副主任牵头督办,人大农委负责协调。农业农村厅承办处室及时将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办、督办领导和协调部门进行汇报,并协调督办领导和部门由董玲副主任带队,于10月10日至11日深入同心县荣华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王团镇圆枣村、平罗县通伏乡新丰村和渠口乡阮桥村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和督办,参会代表对办理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鲁宝杰委员提出的《关于振兴我区奶产业的提案》和孙瑛

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区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是由自治区政协农委负责督办。8月19-21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泽峰带领部分政协委员赴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县、灵武市和吴忠市利通区,围绕关于我区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提案(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299号)开展办理协商活动委员们实地考察了宁夏伊利乳业有限公司、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蒙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金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黄沙窝奶牛养殖合作社等企业,并在吴忠市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提案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提案者、企业代表、养殖大户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区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从源头抓起,以打造优质奶源、开发适销产品、生产优质放心乳品为目标,着力推进优势基地、高产奶牛、优质牧草、优质牛奶和高端乳制品五优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竞争、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能力,奶产业保持了稳步健康发展的势头。

李春兴等7名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是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同志负责督办,党委办公厅负责协调。我厅今年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了以“村村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春节”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签订了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在规定时限内向委员提出了答复意见,现正积极协调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确定现场调研和督办的具体时间。

、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办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些建议提案涉及多个部门和地方,受职能和经费限制,协调难度大,特别是B类建议提案办理效果与委员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沟通联络方面问题突出,有办理人员沟通意识不强、不及时主动联系提案人的,有提案人多次联系不上而放弃沟通的,有涉及到领导干部、承办人员不敢或不好意思联系的,造成部分建议提案办理缺乏有效沟通。三是个别承办部门在答复的内容上,存在过于简单、笼统的现象,对问题和情况的说明解释不够充分。

进一步提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建议提案质量的审查,严格按“一事一议”原则提出合理建议。二是建立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效沟通的渠道,通过发放通讯录、建立电子信箱等方式疏通办理单位和代表委员的沟通渠道。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1012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516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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