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0-00457
发文字号: 宁农〔2020〕号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0-00457 | 发文字号: | 宁农〔2020〕号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 2020年09月30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苟金明代表:
您提出的《尽快立项支持,确保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有序推进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是我厅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的重要举措,也是自治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的主要内容。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有毒危险废物,是农业面源污染源之一,广受社会关注。
自2017年《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实施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支持,采取“试点先行、全面开展”的原则,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2017年,我厅安排专项补贴资金,在平罗、利通、沙坡头等县(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2018年,我区开始实施农药经营许可,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作为农药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要求每个农药店必须设立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及储存场所,并履行回收义务。截至2019年底,各县(市、区)初步统计回收量达280多吨,回收率达到85%以上,有效净化了农田环境,减轻了农药面源污染。
针对试点以来,还有部分包装废弃物没有进行有效处置,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分散储存在部分农药经销商、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及农业农村局租用的临时库房中,落后的储存方式面临着集中存放易发生火灾、残存农药挥发、流出,造成新的污染,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厅筹集了部分资金,近期与宁夏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宁夏唯一一家有危废处理资质企业)对接处置事宜。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提出的“尽快立项支持,确保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工作有序推进”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大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支持力度。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我厅制定《宁夏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经营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初步建立“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的回收处置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组织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回收,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回收率达到80%以上,设施生产园区、规模化生产基地回收率达到100%;回收后的包装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二是做好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积极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各市、县(区)对接,由宁夏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宁夏唯一一家有危废处理资质企业)负责对已经收回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力争于11月底前完成。三是加强考核。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纳入农村环境整治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符合宁夏实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细则》,并于10月底召开“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推进落实培训班”,明确各地、各部门责任,合力推动宁夏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同时,制定我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目标考核,切实做到组织到位、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回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网络、横幅、标语、宣传挂图等多种方式,向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农业生产主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及具体回收要求,提高公众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承担回收、监督责任,营造全员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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