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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7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征求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7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已收悉,现就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提案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为深入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印发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统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结合宁夏社会人口和高职院校办学实际,联合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总工会制定印发了《宁夏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做好高职扩招工作的政策制定、宣传动员、报名录取、教学安排等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教育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对接五地市,组成五个宣传工作组,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机制,将高职扩招的利好政策宣传到全区各类符合条件的生源。针对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等四类生源群体特点,及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招生工作联席会,指导各院校开展学情分析,针对高素质农民等不同人群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下一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积极配合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争取学费减免等补助政策,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支持涉农高校探索定制定向培养模式,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需求。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能力。推进农民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百所优质学校资源,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才培养模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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