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2-00634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2-00634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4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现将金存钰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宁夏美丽乡村建设中加强文化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规划、合理布局;加大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刚性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对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健全基层文化体系,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促进群众文化素质和健康生活意识的提高。

二、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

对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要创造条件向农民群众开放。要整合现有的知识讲座、文化演出等各种文化活动,集中向农村倾斜,逐步改变农村文化资源不足的局面。积极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经营活动。大力扶持民间剧团发展。大力培育、扶持和发展农村新兴文化产业,命名一批农村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繁荣农村文化产业。三、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健康发展

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发展规划,逐步建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内容丰富、健康规范的文化市场。加强和充实农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重点加强对演出、娱乐、网吧、电影、音像、出版物及印刷等文化活动与场所的市场化管理,坚决打击传播色情、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打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精心举办农民艺术节、民间技艺大赛、移民村妇女非遗技艺培训班、乡村读书节、乡镇文艺汇演、农民文化大院技能展示、乡村大舞台等面向农村地区的大型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农村文化服务品牌。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516963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电话:0951-5169901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46

宁ICP备19000526号-1 Copyright 2009 nynct.nx.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