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2-0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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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2-00640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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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43号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民政厅:

现就马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便民服务点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厅积极配合相关厅局推进乡村治理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三个中心”建设和“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大力发展农村便民服务点建设,探索具有宁夏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一、统筹推进“三个中心”建设

一是乡村治理中心。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资源力量,通过集中办公等方式,打造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乡村治理中心,每年建设40个,到2025年实现乡镇全覆盖。二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站等阵地设施,进一步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打造具有宁夏特色、群众欢迎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阵地,深化乡风文明建设。三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等,建设集农资农技、耕种收储等生产性服务,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分类等农村公益性服务,金融保险、设施维护等专业性服务为一体的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每年建设40个,到2025年实现乡镇全覆盖。围绕“三中心”,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下沉巡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人民调解+信访+仲裁+公安+司法+审判+检察”七联动机制,到村、到队、到组、到户网格化管理体系,“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便民服务体系,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六大体系”,实现乡村治理能力、服务群众水平、人民满意度“三个明显提升”。

二、扎实开展“一村一年一事”行动

“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指导各地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落实年度“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任务清单。为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从2020年开始,聚焦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全区农村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办好一件实事。近两年累计办理事项4001件,完成投资45亿元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2022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事项共2209件,较去年增加98件,增4.6%。截至目前,完成898件,完成率40.7%,累计完成投资15.4亿元。中宁县、永宁县、青铜峡市、原州区、红寺堡区、彭阳县办结率达到50%以上,起到了很好示范带动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  516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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