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2-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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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2-00643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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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6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清洁显著提升,增强了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

一、狠抓人居环境整治,助推乡村振兴

(一)因地制宜抓改厕,强化质量管控。坚持改厕质量数量并重,优化改厕模式,大力推广节水防冻钢筋混凝土三格式化粪池改厕技术。严把产品质量关,建立自治区改厕产品合格名录。严把施工管理关,强化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管。严把项目验收关,围绕改厕合格率、完成率、使用率和满意度,自治区以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抽检,对所有乡村、改厕模式、产品类型、施工企业进行全覆盖。今年,自治区下达2022年度中央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257万元和自治区财政农村改厕补助项目9557.4万元,坚持质量优先,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科学选择改厕模式,计划完成农村户厕改造3万户,重点支持11个三类县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目前,已新建农村卫生户厕13684户,完成年度任务的45.6%。开发建设了宁夏农村厕所信息管理平台,并借助平台运行,对问题厕所进行再排查再整改。针对国家考核评估、国务院大督查、自治区领导暗访反馈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采取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和限时销号,确保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厕所4107户。

二是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垃圾得到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基础上,力争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村庄达到35%以上。持续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指导各县(市)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区22个县(区)中有18个县(区)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与62家企业合作开展可再生资源垃圾回收,实行保洁员培训上岗,垃圾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产业化发展初见成效,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村庄比例达到95%以上。

三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统筹考虑,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思路,结合城郊融合、集聚提升、撤并搬迁等村庄类型,采取以城带乡、就近联建、独立建设等方式,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梯度推进农村污水治理2019年以来,自治区级累计投入资金8.47亿元,带动地方投资22.73亿元,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78座、污水收集管网2211公里,受益农户32.8万户,受益人口110万人。今年,共组织五市22个县(区)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70个,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会议审查和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全部申请项目的审查入库指导督促2022年的7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县开展治理,科学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1条整治,其他6条正在推进中

四是积极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脏乱差”问题,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在“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上下功夫,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沟渠道边、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废弃房屋及残垣断壁。引导群众整顿院子、打扫屋子,建设“小菜园”“小果园”,绿化美化村庄环境,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截至目前,22个县(全面组织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春季、夏季战役,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杀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确保以干净整洁的面貌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推进小城镇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

2014年以来,住建厅成功实施了特色小城镇、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国家级传统村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危房改造、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等一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旨在建立“田园美、镇村美、生活美、风尚美”的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实施高标准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把握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方向,准确理解和定位连接城市、服务乡村职能作用,围绕推动就地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突出产镇融合、人镇和谐,科学规划小城镇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功能形态、特色风貌,推动镇域乡村一体设计、联动建设,统筹实施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六个一体”化,建设区域各类生产要素、产品、服务集合创新、集中供应、集聚流通的城乡工农综合体,打造融合一二三产、汇集人财物的区域发展小高地,畅通城乡生产要素和经济循环,推动城镇村衔接互补,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计划分批建设高标准重点小城镇40个,一定三年每年每个奖补1500万元。

二是实施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方向,科学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推动村域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布局、田园村落庭院一体设计、供给流通消费适配衔接、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全面提升,重点突出产业支撑、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文脉传承、数字赋能,加快乡村建设转型升级,努力提高村庄现代化建设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系统集成、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新型集聚发展空间。“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250个(次),每年对支持建设的50个(次)村庄每个奖补200万元。

三是实施自治区级传统村落保护项目。五年分两批实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20个,持续给予每年每个200万元奖补,健全完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名录体系和保护管理机制,成为传承黄河乡土文化的主要空间载体。2021-2022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4000万元,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及百万移民重点村(社区建设项目,使传统村落历史风貌得到保护和延续,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逐步增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能力,使得安置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文明建设、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整体提升。

三、发展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

我区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富民效果突出,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特色,已成为宁夏休闲旅游和假日消费的新亮点、农民脱贫致富的主渠道。乡村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连续12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已成为我区旅游产业蓬勃发展的“生力军”。

一是实施特色旅游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对宁夏特色旅游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进行旅游化改造提升,着力提高配套程度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与改善旅游接待条件。提升示范村道路等级,建设配套的标准停车场,加强乡村旅游高峰期停车管理,提高示范村的可进入性和旅游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通往村子的主干道建设醒目、规范的旅游交通标志牌,村内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导览图和旅游标志牌。有条件的村庄建设骑行慢道和骑行驿站,为游客提供方便。大力整治沿途村容镇貌,规范示范村垃圾处理,建设垃圾收集站、中转站,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持续推进乡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示范村厕所要全部达到A级旅游厕所标准。

二是丰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依托城市、景区集聚优势发展乡村旅游。发挥A级景区客流集聚优势,建设特色餐饮、住宿等项目,打造景区周边游客承接地,以景区游带动乡村游。依托精品民宿打造高端乡村旅游目的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民宿品牌和战略投资商,提升创意设计水平,发展特色精品民宿,有效发挥乡村民宿带动效应。打造和认定命名一批精品民宿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到2025年底,力争创建200家以上精品民宿。依托文化资源打造体验型乡村旅游目的地。挖掘各地民俗文化,利用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等资源,创建命名一批以民俗文化游等特色鲜明主题的宁夏特色旅游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出一批体现宁夏文化特色、具有时尚气息的乡村旅游商品。依托生态资源打造康养型乡村旅游目的地。利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优势打造特色康养基地,发展养生养老产业。创建一批养生养老基地。依托现代农业打造乡村田园综合体。将生产、生活、生态结合起来,鼓励开展特色农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既种“风景”又种庄稼,通过大地艺术景观塑造,满足游客回归自然、休闲娱乐需求。利用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灵武长枣、盐池黄花菜、中宁枸杞等特色农业资源,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培育一批“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休闲乡村,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四、加大乡村教育投入,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拓宽乡村教师培养补充渠道。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支持各地新建幼儿园20所,新增学位7200个,新建改建中小学校舍15万平方米,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通过事业单位招聘、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年均新补充教师近3000人,实现了乡村教师“大换血”。多种方式引导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城乡交流比例达37%。实施教师支援计划,每年选派350名优秀教师开展支教活动。

二是实施基层职称评定倾斜政策,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我区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更加向农村一线倾斜,增强广大乡村教师的成就感、获得感。过去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且现仍在农村教学岗位上的教师,连续工作15年晋升中级职称,连续工作25年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结合多年来职称评审工作实际,此次修订为在农村学校任教无间断满10年或累计满1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教学岗位上的,可申报一级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无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且仍在农村学校教学岗位上的可申报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无间断满20年或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教学岗位上的可申报正高级教师。同时,在业绩条件要求中,对农村学校教师减少一项业绩要求,鼓励乡村教师扎根基层、奉献实干。

三是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激发基层教师活力。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措施切实保障和提升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水平,确保实现了国务院关于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的要求。如在原有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核增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以在校学生和班级学生人数为依据,单独按每人每月1200元-2000元和400元-600元的标准核增中小学校校长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与此同时,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在政策制定时我区对农村教师待遇也始终给予倾斜。乡村教师生活、误餐、交通等补贴实现全覆盖,每人每月最低580元、最高1100元(2020年5月1日起乡镇工作补贴提高至最低640元、最高1940元),形成了越往基层教师待遇越高的鲜明导向。

目前,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乡村社会文明相融合,但是仍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群众发动不够、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重点、强基础、补短板,切实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一是持续高位强力推动。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工作来打,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强化财政投入,细化实化工作任务,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统筹形成合力。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继续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乡村治理乡村社会文明等工作。

三是完善后续运维机制。认真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经验,健全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财政补贴和农户适当付费分担机制,有效解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运维管护难题。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发动。将宣传动员贯穿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过程,组织区、市、县、乡、村五级干部通过入户宣传、微信微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促进处  516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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