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17-1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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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宁夏农牧厅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10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17-11646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宁夏农牧厅政务公开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10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17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区)农牧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相关检测中心对全区各市、县(区)蔬菜与食用菌产品、畜禽和水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进行了第二次飞行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检结果
  (一)蔬菜与食用菌产品中农药残留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蔬菜样品150个,不合格样品12个。食用菌样品24个,全部合格。
  银川市永宁县共抽检蔬菜30个样品,食用菌5个样品,全部合格。
  吴忠市抽检蔬菜30个样品,食用菌5个样品。其中,盐池县蔬菜20个样品,不合格样品4个,食用菌2个样品,全部合格;利通区蔬菜10个样品,不合格样品1个,食用菌3个样品,全部合格。
  中卫市抽检蔬菜30个样品,食用菌5个样品。其中,30个蔬菜样品采样均在沙坡头区,不合格样品3个,食用菌全部合格。
  固原市共抽检蔬菜30个样品,食用菌4个样品。其中,30个蔬菜样品采样均在彭阳县,不合格样品4个,食用菌全部合格。
  石嘴山市平罗县共抽检蔬菜30个样品,食用菌5个样品,全部合格。
  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分别是啶虫脒,超标样品4个;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超标样品3个;毒死蜱,超标样品3个;辛硫磷,超标样品3个;乐果、氧乐果、阿维菌素、氯氰菊酯超标样品各1个。
  (二)畜禽产品中兽药残留抽检情况
  2017年第二次飞行抽检,银川、吴忠、中卫、石嘴山、固原共抽检167个样品,其中,35个牛尿、羊尿中的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均未检出;100个牛肉、羊肉、猪肉中的地塞米松残留量,均未检出;11个鸡肉、21个鸡蛋中金刚烷胺药物残留,均未检出。
  (三)水产品中渔药残留抽检情况
  本次共抽取产地水产品样品70个,不合格样品1个。抽样地点分别在贺兰县、平罗县。其中,鲤鱼42个,1个不合格,草鱼28个,全部合格。检测项目、数量为: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产物各70项次,共计210项次。
  二、总体评价
  从第二次抽检结果看,我区食用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良好,个别县(区)蔬菜产品存在问题较多,啶虫脒、克百威、毒死蜱、辛硫磷农药残留量超标严重,油菜、芹菜、辣椒中农药超标严重。平罗县水产基地检出禁用药物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盐池县、彭阳县蔬菜生产基地农药超标问题突出。
  三、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解决本次抽检的突出问题和隐患,重点做好以下三项整改工作:
  (一)开展检打联动行动。针对本次抽检突出问题,特别是盐池县、彭阳县要根据抽检结果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二)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以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切入点,以考核奖惩问责。把产出来和管出来的责任明晰到每个基地、每个人。
  (三)推进投入品定性清除和农产品追溯管理。各市、县(区)要严格落实投入品检测及定性清除,对假药、劣药禁售、封杀。加快建立追溯体系,生产记录、检测记录数据注入二维码,随货同行,追溯问责。

  附件:1.2017年第二次飞行抽检蔬菜农药超标残留量情况表
     2.2017年第二次飞行抽检水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表


                        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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