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6-04-14 17:13:00 来源: 宁夏农牧厅办公室 作者: 厅办公室 【字体:

  

  本报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农牧厅门户网站(www.nxny.gov.cn)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农牧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59号(邮编:750002;电话:0951-5169969;传真:0951-5169889;电子邮箱:nxnmdt@126.com)。

  一、概述

  2015年,宁夏农牧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和各市县区农牧局确立了信息工作负责人和信息员,建立了应急调度平台和60余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强化对农业信息员的培训,共举办了2期培训班,共计培训信息员140余人次,邀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部门的领导专家讲授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查阅点2个,配备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健全了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二)完善公开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完善了农牧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和完善农牧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科学分类和界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挖掘公开深度。搭建了以“宁夏农业信息网”为核心,以农牧系统各行业部门网络、县市网站为基础支撑的“宁夏农业信息网站群平台”。新建网站平台包含子站33个,部署公共服务和应用系统14个,主站一级栏目扩展到38个。四是加强考核通报。制定了《全区农牧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信息工作各项任务量化,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按月对农牧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和市县(区)农业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提高了各单位信息采集报送的积极性。

  (三)拓宽公开渠道,务求取得实效。在充分利用宁夏农业信息网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窗口、公示栏、活页式公告展板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通过《宁夏农业经济》、农业信息快报、宁夏农业信息等简报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受众范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与中国移动宁夏公司联合举办了“手机报—宁夏农业移动周刊”,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及市场供求信息。围绕“科技下乡”、“3.15维权宣传”、“三夏、三秋”等时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会、演示会,积极向群众宣传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等,有效提高了农牧系统工作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情况

  2015年,认真梳理、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032条。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制定了网站管理办法,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下基层、送政策、促发展”、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农业板块、“宁夏马铃薯主粮化”、“农民早知道”等专栏,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农牧厅农业政策及工作情况。认真开展网站普查整改,删除了长期不更新的栏目,合并了政务版与服务版相同内容的栏目,重新整理设置了主站页面,更新了相关栏目内容,将无法连接的13个子站全部屏蔽。全年通过网站全区农牧系统报送各类农业信息5210条,网上审核发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动态信息3027条。向农业部“全国农业信息联播”栏目报送信息501条。宁夏农业信息网年点击量50万人次,累计点击超过150万人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90条。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集中宣传农业工作亮点,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9起,其中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主要领导出席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1件。组织重大农业活动宣传8次,报刊媒体报道宣传60次,影视媒体宣传80次,网络媒体宣传80次。及时上报党委、政府政务信息共计240条,其中:党委信息采用26篇、政府信息采用50篇、政府门户网站采用38篇,共计被采用114篇,综合采用率达到48%;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上半年政务信息采用考核中,农牧厅在政府部门中排名第四;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6月份政务信息采用考核中,农牧厅位居政府部门第一名;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4月份和6月份政务信息门户网站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通报中,农牧厅位居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第一名。

  (三)通过信息编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紧紧围绕农牧厅各项重点工作,充分利用简报、图片、视频、网络等载体,做好政务信息的采写、编辑、发布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年编发各类简报总计288期354条,其中: 《宁夏农业信息》246期312条,编发《农牧工作动态》10期,编辑党办、政办约稿32篇。围绕“三个一批”、“三农大讲堂”、土地确权等专项活动和工作,编发信息专刊,及时反映情况。

  (四)通过农情监测上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农业部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文字信息和报表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好全区“宁夏农情调度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农情信息资料顺利传输。向农业部报送农情调度月历150套,编写、上报各类文字材料40余篇;调度汇总全区各地报表110套,编制各种临时报表50张。向农业部上报定点监测试点报表822套,其中监测点基本情况及信息员情况24套,环境监测308套,作物长势长相调查498套。

  (五)通过报送文件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主动公开类文件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农牧厅关于报送主动公开类文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报送政务公开文件类型、范围、流程等,每月定期向自治区政府报送政务公开文件,全年报送政务公开文件12期147件,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经、科教、市场、农产品加工、综合管理、计划财务、劳动人事等十余个方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农牧厅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8起,其中当面申请6起,传真申请1起,信函申请1起。对于收到的申请,全部按时保质保量办结,对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办理均不收取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投诉举报情况

  2015年,我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行为。

  五、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农牧厅承办的建议提案共88件。其中:人大建议13件(主办7件,协办6件),政协提案75件(主办40件,协办35件),有1件政协提案被列为自治区领导重点督办提案。2015年由我厅主办的47件建议提案中,有46件已办结,其中一件因提案委员调离宁夏中止办理。答复件中有7件人大建议和36件政协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被采纳,列为A类件给予了答复;有3件提案所提问题被部分解决或纳入规划逐步解决,列为B类件给予了答复。办理或答复结果及时上报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并全部向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5年,自治区农牧厅拥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目前尚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5年,农牧厅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与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与政府信息公开先进部门和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硬件投入不足,公开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待于提高;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的培训还有待加强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16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努力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制度、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方式。充分发挥宁夏农业信息网门户网站的作用,及时发布各类涉农政府信息,深化与移动、电信公司合作的移动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四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充公开信息量,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尤其对《条例》列举的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加大对群众关注、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问题的内容为重点,推动农业政府信息公开。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考核评议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行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自治区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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