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分类认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等 2个文件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自治区党委农办结合实际,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分类认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分类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确保文件科学规范、符合实际、可操作能落实,现将2个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30日,公众可于2025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自治区党委农办一处。
联系电话:0951—5169326
电子邮箱:nxdwnb@163.com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分类认定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2.《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分类动态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分类认定标准(试行).docx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分类动态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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