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管理服务,我厅于2024年4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过两年的具体实践,有效规范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交易行为。现试行期已满,拟正式印发施行,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时间自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7月9日。公众可于2026年7月9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电子邮箱:nxnjzhtk@163.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9日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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