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日期: 2023-08-02 09:39:34 来源: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排部署,深入贯彻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启动会暨自治区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张雨浦主席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6)《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消安委20232工作要求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二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农业农村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具体措施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若干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突出农机、渔业、农药、畜牧、农村能源、农田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兼顾休闲渔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督导检查和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指导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压紧压实监督管理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监管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农业农村领域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要督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检查抓好以下工作:

1研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抓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学习自治区和农业农村厅专项行动方案,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准确把握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时间阶段等,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划定检查重点区域、明确检查重要点位、制定检查重点内容,各分管负责人要按照既定部署,对标对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

3)各企业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查明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动态,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同类安全生产事故。

5)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

6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有效治理三违现象,各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带头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2.压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从员工行为安全上进行刚性约束,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不可控不冒进,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道工序、每个岗位。

2)各企业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围绕本次专项行动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发现的重大问题。

3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4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类专家指导服务力量,结合本企业实际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岗位知识,提高一线人员安全制度执行力,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地见效。

3.加大危险作业风险整治力度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各企业要健全完善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4.深化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

2)各企业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演练科目,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力求演练贴近预案、贴近实战,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3)各企业要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把评估纳入演练筹划、准备、实施、总结的全过程,做到以评促备、以评促战,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措施,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坚决杜绝监管缺位、监管失位。

1.指导服务企业明确整治内容

1结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及“五一”期间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发202314)具体工作要求,吸取近期区内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明确本行业本领域整治的重点事项。

2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紧扣本次专项行动主题和内容,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要深入行业企业宣讲专项行动务必要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行业领域企业,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治任务,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3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指导清单》(附件4,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农机、渔业、农药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主要内容至少包含:

1)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2)要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各部门执法专题培训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执法检查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

3.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监管执法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严格实施专项行动

(1)要大力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专项整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反馈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3)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企业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约谈问责

(4)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停产整顿一批问题企业

4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1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2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与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间互联互通,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5月上旬)。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开展帮扶阶段(20235月上旬至20231130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执法阶段(20235月中旬至20231130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靠前指挥、靠前调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行业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组织专家团队到基层一线问诊把脉、指导帮助,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提高整治质效。

(二)统筹协调推进成立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分管领导为组长,厅机关各处(局、办)、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厅机关各处(局)、厅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推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推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2023525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办公室。专项行动过程中,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等单位要加强工作情况总结分析,自20235月份起,每月2918:00前将本行业领域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和重大隐患清单(附1、附件2)报厅办公室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农田建设管理处、自治区园艺技术推广站、自治区农村能源工作站、自治区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728日、20231127日前报送办公室

附件:1.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2.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大隐患清单

      3.农业农村领域(部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4.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指导清单

附件:全区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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