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兴庆区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十三届自治区党委2023年第20次常委会会议部署要求,深刻汲取“6·21”事故教训,围绕开展全区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根据厅党组要求,在全区农业农村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兴庆区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具体措施和《全区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紧盯农机、渔业、农药、畜牧、农村能源、农田建设、休闲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督导检查和执法行动,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下决心、出重拳,不换思想就换人、态度不正就挪窝、能力不够就让位,突出“深准狠”,扎实抓好“防、查、改、督、究、调、教、强、技、制”各项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睁眼睡觉”的警觉性穷尽问题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农业农村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农业农村安全发展底线,全力以赴确保宁夏安宁、护佑百姓安康。
二、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明红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康 波 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柴育东 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郑 戈 厅党组成员
王生林 一级巡视员
罗全福 一级巡视员
王洪波 二级巡视员
成 员: 康进喜 督查一组组长
王美云 督查二组组长
张延平 督查三组组长
刘 超 自治区党委农办秘书处处长
何仲双 厅办公室主任
李晓燕 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处长
田进国 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贺学斌 厅法规处处长
牛彦文 厅农村改革与经济指导处处长
张 金 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处长
李润军 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处长
杨 发 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张 涛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亢建斌 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洪 龙 厅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旭东 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
闫向军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处长
李小龙 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处长
刘志军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毛 勇 厅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交流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组,由相关责任处室牵头、责任站所配合,分别为农机安全专项组(厅农机处牵头)、种植业安全专项组(厅种植业处牵头,含农药生产、设施农业)、渔业安全专项组(厅渔业渔政局牵头)、畜牧业安全专项组(厅畜牧兽医局牵头,含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畜禽防疫、兽药生产、饲料生产)、农村能源安全专项组(厅科教处牵头)、农田建设安全专项组(厅农建处牵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组(厅质监处牵头)、休闲农业安全专项组(厅产业处牵头)、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安全专项组(厅市场信息处牵头)、综合安全专项组(厅办公室牵头),负责抓好各自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三、专项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防、查、改、督、究、调、教、强、技、制”“10字重点”和“深准狠”“3字要求”,紧紧围绕农业机械、渔业生产、农药生产、农村能源、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畜禽防疫、兽药生产、饲料生产、设施农业、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休闲农业、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单位内部安全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排查风险点、彻查风险源,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任何一个隐患。(各行业各领域排查整治重点详见附件)
(一)突出督导检查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盯紧8个“是否”:重点督导检查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否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部署要求;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设置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是否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是否针对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督导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台账清单,对隐患问题立查立改,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是否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
(二)突出督导检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盯紧9个“是否”:重点督导检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和指导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措施,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是否深刻汲取“6·21”事故教训,紧盯端午节、古尔邦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定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等及时传达到本行业领域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指导督促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落实整治任务;是否深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等开展安全生产政策知识宣传宣讲;是否组织开展农业行业监管执法人员、从业人员专题安全培训,通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测试考评等形式,提升农业行业执法人员、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是否有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执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是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格进行通报、约谈、问责、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分行业分领域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用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务实行动,织就严密的安全生产大网,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让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让惨痛事故不再发生。
(二)坚持实行安全生产包抓机制。结合农业农村主责主业,坚持实行厅级领导包抓5市、处级领导包抓22个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常态化督查检查包抓机制,紧盯农机、渔业、农药、畜牧、沼气、农产品质量安全、休闲农业等行业领域,以“安全工作怎么重视都不过、怎么抓都不过”的态度,加大“一杆子插到底”随机抽查暗访力度,深入一线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制定责任、隐患、整改“三个清单”,确保摸清底数、查清隐患、出清问题,坚决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督导检查每个点位要填写督导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一式3联,一份交给被检查单位,一份督导组留存,一份交厅办公室备案,确保督查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22个县区督导组每天下午3点前,要及时准确向厅办公室上报问题隐患清单和工作简讯,厅办公室梳理汇总后及时上报政府办公厅。
(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和厅机关各有关处室要按照“一县区一方案、一领域一方案、一行业一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本行业(领域)和属地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进一步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责任、措施、要求“三个到位”。要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易发高发的风险隐患、督查检查的重点事项、风险隐患整改技术指导措施等内容,制作安全生产“口袋书”,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相关人员、涉农项目施工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等农业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安全上岗、安全生产。
(四)从严抓好安全生产问题整改。22个县区督导组要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问题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从严跟踪督导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落实整改责任、加大问题整改,每天下午5点前向厅办公室上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资金和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坚决防范遏制农业农村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农业农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排查整治检查事项清单
附件:全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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