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动力源” 点燃乡村全面振兴“新引擎”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平罗县农业农村局立足乡村资源禀赋,大胆实践探索,建立“政经分离”的村集体治理机制,盘活村集体闲置,有效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把稳经济发展总方向。坚持以党建促乡村振兴,压实乡(镇)、村两级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头雁领飞”带动“群雁齐飞”。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情况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的硬指标,压实乡村两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平罗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规划》和《平罗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政策制度支撑。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开启集体增收“新钥匙”。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多元”入市机制,通过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差别化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累计入市交易土地170余宗,村集体分享收益4220万元。开发“集体信用贷”金融产品,联合农村商业银行开展选派“金融村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累计选派“金融村官”70名,并为1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信用贷款1400万元。
三是不断摸索总结,探索发展模式多元化。围绕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大胆探索,总结推行资源资产盘活、自主经营、股份合作、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探索将空心村庄、闲置校舍、四荒地等闲置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变废为宝”,实现保值增值;鼓励村集体积极培养经营管理人才,探索自主经营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推动联农带农、促进共同增收;探索打破村组限制,联合周边村和涉农企业,整合资源、资产、资金集中抱团发展,鼓励实行“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股份合作模式解决村资源条件差、资金实力弱等问题;鼓励村集体探索农机有偿服务、农资经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好服务集体成员职能,促进集体收入增加。
自2019年以来,全县共有3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分红,累计分红金额1760万元。2024年,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益1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87.5%,较2018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下一步,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从人才培养、政策扶持、指导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狠抓落实,充分引导村集体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探索拓宽发展路径,全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提档加速,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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