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建设农业强国夯基筑垒

日期: 2023-09-08 16:28:04 来源: 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作者: 买世瑜 【字体:

近年来,全区上下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和多元化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1.4亿元,85%以上的村具有稳定的经营收益,累计分红1.9亿元。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顶层设计。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的重要抓手,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体推进,每年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自治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为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把方向、定目标、明举措,有力推动了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成立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联席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协商、联合督导等方式,统筹行业资源,协同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坚持规范推动,健全工作机制。全区各级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建立了自治区统筹地级市协调指导县区总负责乡镇和村具体实施,各级成员单位纵向联动、横向到边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各级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压实主体责任,有力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各地修订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机制,切实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坚决防止少数人操纵或控制集体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坚持项目带动,强化要素保障。2016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22.56亿元,扶持符合条件的1954个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覆盖率达到86%以上,各县(市、区)累计配套资金近3亿元,形成了共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局面。制定出台《宁夏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分账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坚持多元推动,勇于创新实践。紧紧围绕自治区“六特”产业和地方小板块产业,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逐步形成了特色种养、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服务等多种发展类型,有力促进了我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同心县旱天岭村发展特色种养型村集体经济,争取中核集团帮扶资金建成肉牛养殖园区,带动全村80%农户发展养殖业,2022年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万元,同比增长15.6%。平罗县马场村发展资源开发型村集体经济,利用当地水稻种植面积大的优势,建设集稻草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饲草配送中心,年加工稻草、玉米秸秆3万余吨,2022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收益达63.9万元。

五是坚持高质量推动,提升发展质量。始终把示范培训指导作为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分层次、有重点、多渠道组织实施,自治区聚焦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和典型推介,市、县(区)聚焦实际操作和问题解决,通过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指导能力。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0余场次,培训基层干部15万人次以上。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典型征集等方式,收集整理区内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89个,区外案例22个,累计印发资料汇编、典型案例等3万余册,持续推动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增强信心,不断提升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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