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技总站四项举措扎实推进农药“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

日期: 2025-03-18 14:55:31 来源: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作者: 杨金娟 ,于丽 ,李宗泽 【字体:

为切实担起农药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今年以来,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积极部署,稳步推进农药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力度,助力农药市场有序发展,保障农药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制定《2025年全区农药行业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综合考虑全区农药企业、经营单位、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农药生产企业不低于50%,农药经营单位不低于5%,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不低于100%。每个单位抽查频次不超过1次,每年11月底前完成抽查任务。对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主体适当增加抽查频次,确保监管工作覆盖全面且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两库一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等不同类型,详细录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并根据企业注册、注销等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名录库;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整合省、市、县(区)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具有执法资格且熟悉农药监管业务的工作人员,录入姓名、所在单位、执法证号、执法领域等信息,组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便于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任务;健全检查事项清单,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梳理明确农药生产、经营环节及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等监督检查事项,形成详细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公布,确保监管事项清晰、检查依据充分。

三是规范实施随机抽查。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运用随机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被抽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查程序,详细查阅企业生产经营台账、试验开展记录、农药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实地查看生产车间、经营场所、仓库储存、产品包装等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拍照、记录,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可追溯。

四是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辖区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处理结果一并公开。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共同维护农药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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