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通过审定42个主要农作物品种
4月17日,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主任委员会在银川召开,会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审定通过42个主要农作物品种(小麦3个、水稻3个、大豆5个、玉米31个)。其中,自育品种34个(小麦2个、水稻3个、玉米25个、大豆4个),占81%,企业自育品种20个(小麦1个,水稻1个,玉米18个),占58.8%,已逐步构建起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育种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第九届宁夏农作物品种审定主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共8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选育以种适地、以种适机的优质高效新品种。二是高效利用品种审定资源。严把审定关口,紧跟市场需求,优中选优,稳定品种数量。三是加强试验统一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试验的公正性、科学性。四是加大园区展示宣传。充分发挥园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良品种的种植面积。五是强化审定品种跟踪评价。及时撤销审定生产上没有推广面积、存在明显缺陷风险的品种,加大品种退出面积,促进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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