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发力化解土地纠纷 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区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法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积极稳妥推动各类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工作端口前移,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法律意识。连续3年编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政策法规与实操》2000余册,发放各地学习参考;每年举办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改革培训班,同时指导各地分层次、有计划的对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人员、仲裁机构仲裁员和调解员等开展培训,近3年全区各级累计培训2000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人员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基层调研、现场调解等为契机,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向当事人及参与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彩页3万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二是着力优化仲裁体系建设,夯实纠纷调解基础。指导各地制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各项制度及工作规程,组建完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体系,将骨干仲裁员、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等充实到调解员队伍,实现了土地纠纷化解、调处、仲裁全程依法运行服务的良好机制,全区共设立地市级仲裁委员会2个、县级仲裁委员会18个、乡(镇)调解委员会193个、村调解小组2216个,聘用仲裁员484名、调解员6131名,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着力深化矛盾纠纷调处,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始终把“调解”贯穿于纠纷解决全过程,创新“法理释惑+情理疏导+民俗劝和”的复合调解机制,努力说服劝解双方当事人,尽量争取调解解决,避免激化矛盾。充分发挥乡(镇)调解委员会、村调解小组的作用,绝大多数纠纷都由乡村和仲裁委员会调解,极个别纠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全区20个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均开展了调解仲裁工作。2024年共发生各类土地承包经营纠纷690件,调处664件、调处率96.2%,近3年全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区将加快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创新“普法+调解+仲裁”的多元化解机制,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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