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启动“三大立法项目” 扎实做好2026年立法工作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实施,不断健全农业领域法治保障体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聚焦乡村全面振兴与农业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瞄准重点领域堵点难点,以“三大立法项目”构建精准施策、务实管用的制度支撑,全力做好2026 年度立法工作,为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一是补位种业发展短板,筑牢产业振兴根基。启动制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草案)》,将其作为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直指我区种业发展制度空白。针对种子管理权责不清、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足、非主要农作物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草案经多轮调研论证与意见征集,明确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激励、品种市场监管等关键制度。在严格遵循上位法基础上,充分融入宁夏农业特色,通过健全基地建设支持机制、完善救灾备荒储备制度、强化过期种子监管等举措,构建全链条种业治理体系,为打造现代种业强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破解植物检疫困境,守护农林生态安全。启动制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将其作为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补齐我区无省级植物检疫专门法规的制度短板。该项立法拟通过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规范检疫执法程序、强化疫情应急管控、严格法律责任追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植物疫病防控法治屏障,回应群众关切与社会期盼,前期已完成多维度协调工作,将会同林草部门,有效筑牢农林生产与生态安全防线。
三是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激活耕地生产潜能。启动制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将其作为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适配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新形势,为宁夏力争在全国率先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提供法治护航。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筹备薄弱、投融资渠道单一、高效节水农业推进滞后、工程管护机制不健全等现实问题,立法突出规划引领、多元投入、质量管控、长效管护四大核心,通过制度化手段强化耕地质量提升与信息化建设,破解“重建轻管”难题,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与长期效能。该立法项目此前已提请列入政府立法调研论证计划,完成区内外深度调研,将为稳定粮食生产、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三大立法项目”申报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区情实际、秉持急用先立原则,以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为核心,旨在提升立法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该三项法规规章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宁夏现代农业治理体系,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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