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4-00562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4-00562 | 发文字号: | |
责任部门: | 厅人事与老干部处 | 生成日期: | 2024年07月03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考生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与老干部处组织实施,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工作定于7月11日(星期四)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张2寸证件照片(底色不限),于7月11日上午8时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北门(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机构。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工作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第八项体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中第六项关于体检的有关要求。
五、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附件:1.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名单
2.体检须知(附本文后)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附件1
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
体检须知
1.体检前应聘者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到手机保管处领取。
2.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前2-3天避免食用高脂肪、高热量、高蛋白食物,禁饮酒。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空腹检查的项目:静脉采血、上腹部B超检查。
4.体检时请勿穿戴有金属片的衣服或饰物,以免影响放射科检查的结果。女士体检时请穿着分体衣服、裤子。
5.如近视,请携带平时佩戴的眼镜来进行眼科矫正视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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