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6-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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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农办一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年01月14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6-00024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农办一处 生成日期: 2026年01月1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振兴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5〕1号)要求,宁夏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农办)对照有关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报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确定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凤岭乡李士村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汤镇瑞、杨崇庆2名同志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1月21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5169326  5169308   

电子邮箱:nxdwnb@163.com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59号农业农村厅1002室


    附件: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凤岭乡李士村
    二、全国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汤镇瑞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金贵镇银光村驻村第一书记(挂职),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2.杨崇庆 宁夏农林科学院固原分院旱作农业与节水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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