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6-0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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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6-00285 | 发文字号: | |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 2026年06月18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40000MJX15659X,法定代表人:王建华,2013年7月在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伍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因部分会员无法取得联系、达不到章程规定召开会议的人数比例要求,无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经书面、通讯等方式征求剩余会员代表意见,并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查同意,决定自行解散,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为确保注销登记的顺利进行,充分保障会员权益,现向各位会员发出此公告。各位会员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若公告期内本组织未收到全体会员半数以上的反对意见,自公告期满次日起本组织自动解散,并郑重承诺:
一、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自解散之日,设立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等一并解散。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所有的业务活动、财务活动、项目活动终止,与所有组织和个人的合作交流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名义开展活动。
二、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理事微信群)自解散之日起终止运行。
三、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将启动清算程序,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转赠给与本团体性质、宗旨相同相似的组织。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将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的简化注销审核工作,确保无债权债务后进行注销。
四、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郑重承诺:已尽职履行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该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现状和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无任何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宁夏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信用惩戒和约束。
公告期限为:2026年6月18日-6月26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
社会团体联系地址:银川市永宁县望洪镇望洪镇政府向南150米,联系人:王家旺,联系电话:15509630063。
业务主管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电话:0951-5169542。
省级农业网站
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网站维护电话:0951-5169901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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