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4-00466

发文字号: 宁农规发〔2024〕2号

责任部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4-00466 发文字号: 宁农规发〔2024〕2号
责任部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本制度自20245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529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宁农(经)发〔2011459号)和《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监督管理、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等六项制度(试行)》(宁农(经)发〔201834号)同时废止。

附件: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4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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