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5-00218
发文字号: 宁种站函〔2025〕2号
责任部门: 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5-00218 | 发文字号: | 宁种站函〔2025〕2号 |
责任部门: | 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 生成日期: | 2025年03月14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22〕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自有品种自行开展品种试验,提升试验管理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确保试验合法合规。
2.科学严谨。试验设计科学合理,试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公开透明。试验过程公开透明,试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二、基本条件
1.每个联合体应由10家(含)以上的成员单位自愿组成,组建联合体时,成员单位均应有品种参加试验,在一个品种试验周期未完成前不得变更成员单位。
2.申请者属于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和科研单位联合体的,试验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应为开展相应作物育种研究的科研单位或获得相应作物A、B、C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不涉及销售行为的民营企业应具有同类作物不少于5个省级及以上审定品种(均为第一育种者)。在同一作物的同一生态试验区,一个法人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单位、同一企业的控股子公司等不得参加同一联合体。
3.每个联合体应确定1个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即牵头单位)和1名试验主持人,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应为地市级以上科研单位或为获得相应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试验组织实施单位还应具备品种选育能力,同时具有同类作物不少于2个省级及以上审定品种。
4.参试品种应当是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自有品种(第一选育者为该联合体成员或成员单位拥有该品种品种权),新组建的联合体每个成员单位至少有一个品种参试,参加联合体试验的品种不能同时参加我区统一品种试验。
5.对于原联合体成员单位愿意重组或完成一个合同周期继续参加联合体的单位,未完成试验程序的品种允许在同一生态区、同一试验组续试,相关试验数据信息整体迁移;原联合体不愿意整合或完成一个合同周期退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参试品种,已完成两年区试的,允许继续开展一年生产试验,只开展一年区试的品种试验数据无效。
6.特殊用途品种申请者具备试验能力且试验品种是自有品种的,可自行开展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生产试验可与第二个生产周期区域试验合并进行。特殊用途品种的范围应与相应作物审定标准里一致。
三、材料要求
1.试验方案。试验方案应当在播种前30日报自治区种子工作站,符合条件的纳入我区品种试验统一管理。试验方案的要求和试验技术规程,应参照我区相应作物相应组别制定,明确试验目的、试验组别、试验品种(含对照品种)及育种者、试验设计、试验承担单位与试验人员、试验点分布、小区面积、对照品种、种植密度、田间管理、收获要求、调查记载、抗性鉴定、品质检测、DNA指纹检测、转基因检测、品质品尝鉴定(鲜食玉米)、标准样品提交、试验报告等内容。
2.合作协议。新组建的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试验成员单位之间签订的三年(含)以上合作协议,试验组织实施单位与试验承担单位签订1-3年以上试验合作协议,试验承担单位提供稳定的试验用地、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相关资质证明(试验承担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有提交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受理
小麦于每年度2月上旬,水稻、玉米、大豆于3月10日之前提出申请,过期不予受理。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同意自行开展品种试验,未达到要求的于15日内予以答复。
五、试验要求
1.试验点数应不少于我区相应作物试验区组的试验点数,且均匀分布于同一生态区不同的县级行政区域内。
2.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包括试验实施方案、试验原始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档案,试验申请者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保证试验数据可追溯。
3.参试品种的品质检测、转基因成分检测、抗病性鉴定、DNA指纹检测应由联合体试验组织实施单位统一从当年试验用种中提取足量种子送我区当年相应作物品种试验实施方案中指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DUS测试应由参试品种申报单位自行委托与我区同一类型生态区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各试验点要严格按照试验方案和试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自治区种子工作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田间考评,形成考评报告,报告结果纳入当年试验汇总中。
5.完成当年试验后,各试验承担单位应及时将试验数据电子版发送至相应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及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品管科,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试验组织实施单位按照统一试验汇总报告格式及要求负责试验数据的汇总后报我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区试年会审议,并自觉接受自治区品种审定委员会、种子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六、联系单位及人员
联系单位: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品种管理科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89号
邮政编码:750004
联 系 人:沈静 罗海敏
联系电话:0951-6717835
电子信箱:nxpgk@163.com
附 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主要农作物品种自行开展试验的通知
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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