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6-00198

发文字号: 宁农(计)发〔2026〕4号

责任部门: 计划财务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6-00198 发文字号: 宁农(计)发〔2026〕4号
责任部门: 计划财务处 生成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储备报送“十五五”涉农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项目和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站所:

为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金融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运用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融资平台”),做好“十五五”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项目和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项目储备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五五涉农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项目储备报送

本次储备报送的“十五五涉农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项目,经遴选推荐至农业农村部并通过评审后,将作为“十五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向国家级金融机构重点推介、争取金融政策优先支持的备选项目,纳入《农业农村部“十五五”金融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其余项目将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择优向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和其他自治区级金融机构推荐。

(一)项目储备方向

本次项目储备方向主要有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类、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类、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绿色发展类、乡村建设与农业对外合作类、农垦及其他领域5大类15个方向(详情见附件1)。

(二)项目储备要求

1.项目须有明确的贷款需求和还款来源,只申请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直接投资补助的项目不在本次储备范围内。项目承接主体(项目法人或借款人)必须具备承贷资格,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投资公司、农业对外合作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各级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作为项目承接主体。

2.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项目主体扎实开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预期效益等;对于涉及用地、环评等审批事项的项目,要提前协调推动相关手续办理,为项目尽早具备融资和开工条件打下基础。项目单位在谋划阶段要充分考虑项目的还款来源、收益稳定性、风险控制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结构,探索符合项目特点的融资模式(如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提升项目对金融资本的吸引力。

3.原则上,各地报送的项目单体融资需求不低于1000万元,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等新设领域可不低于100万元,涉农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设规模下限。鼓励各地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谋划储备报送整市整县整装优质大项目。

(三)有关工作要求

1.项目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主体自主自愿填报项目信息,不得将任务转嫁给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政补助等资金渠道,增强项目融资可得性。

2.本次项目储备报送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确定一名项目储备报送人员,并于43日(周五)前添加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侯玺17395103773微信建立通联机制。第二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立足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向涉农生产经营主体宣传讲解有关政策要求,指导项目意向承接主体自愿填写《“十五五”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备选项目清单》(附件2),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414日(周二)前报五市农业农村局,五市农业农村局梳理并筛选符合条件的备选项目后于416(周四)前将盖章件和可编辑电子版一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电子邮箱(nxnmtjcc@126.com)。第三步,经自治区农业农村计划财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择优形成备选项目清单后,于420日(周一)前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反馈入选部级项目清单后,由各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相关主体,于58周五前在融资平台(https://apfp.agri.cn)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第四步,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分别将部级和自治区级项目清单推送合作金融机构,引导加大融资支持。

3.项目储备和申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不得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要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处理。

二、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相关政策

(一)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落实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661)精神,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在持续支持老旧农机具更新改造的基础上,将进一步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纳入支持范围重点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详见附件3)。

(二)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服务机制

1.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实行清单制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区域实际,通过公开征集、自主申报、银企对接、实地摸排等多种方式,全面挖掘有融资需求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涉农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指导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融资平台(网址:http://apfp.agri.cn)的融资项目库板块,在“政策支持类项目”菜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申报”模块中,规范填写项目信息,经县市区三级审核后,新增入库。

2.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融资项目的审核,重点强化对项目政策合规性、主体资质有效性融资需求真实性的审核把关。积极配合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推动审核结果互认共享、高效衔接。主动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经办银行,做好政策解读、流程指引和落地衔接工作,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统筹做好本政策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相关政策的衔接,避免重复享受中央财政贴息。

3.入库后的项目清单将由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定期推送至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宁夏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等宁夏地方性银行暂不享受此政策,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政策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落实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661)精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分别对经办银行向入库项目清单内项目发放的贷款,按规定审核确认再贷款申请额度和财政贴息额度。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对清单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可提供的设备更新再贷款总额度为1.2万亿元;中央财政对清单内符合要求的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按1.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且不以获得再贷款作为前提,经办银行向农业经营主体收取利息时,代为支付贴息资金。

联系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5169869

自治区农业勘查设计院(平台支持) 李永斌  19995107511

附件:1.“十五五”涉农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项目储备指南

2.“十五五”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备选项目清单

3.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4月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十五五”涉农重点领域金融支持项目储备指南

农业生产与基础设施类

(一)农田水利设施

1.高标准农田:重点支持符合国家规划的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设施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2.黑土地保护:重点支持黑土地保护项目,包括土壤侵蚀防治、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肥沃耕作层培育等。

3.退化耕地治理:重点支持盐碱耕地改造提升项目和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包括完善田间设施、改良耕作制度、培肥耕作层、施用土壤调理物料等方式治理退化耕地。

(二)现代设施农业涵盖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领域。

1.设施种植业:重点支持节能宜机、高产高效新型现代种植业设施、区域性集约化育苗中心、水稻集中育秧和烘干中心,优势产区集中连片推进老旧低效设施改造,以及作物生长信息监测、环境精准调控、水肥自动管控、省力化作业及智能化管理等设备购置。

2.设施畜牧业:重点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场的新建和改造提升,以及生物安全防控、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3.设施渔业:重点支持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网箱养殖的新建和改造提升,支持配备经济适用的水处理、残饵粪便收集分离、水质监测、精准投喂、起捕采收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

4.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重点支持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县域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以及冷链物流重点县项目。

5.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支持现代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现代流通领域项目建设。

(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支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建设项目,支持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

(四)涉农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重点支持老旧农机具、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涉农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相关项目建设。

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类

(五)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相关建设项目,以及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等创建示范项目。

(六)农村电商与智慧农业:重点支持涉农电商、农业人工智能应用、智慧农(牧、渔)场等项目建设。

(七)农产品加工:重点支持建设粮油加工、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设施,以及配套的生产性服务设施。

(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支持建设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配套设施,以及农事教育体验基地、农耕文化研学基地等。

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绿色发展类

九)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重点支持农业科技领军企业,以及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多元食品开发、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项目建设。支持国家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在当地开展相关工作。

(十)农业绿色发展:重点支持建设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生态养殖示范区、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能利用、动植物保护、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建设。

(十一)种业振兴:重点支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与优势企业承担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基因挖掘与种质创制、重大品种培育、品种测试、良种繁育基地等项目建设。

乡村建设与农业对外合作类

(十二)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边境村建设、乡村风貌塑造、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等项目,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三)农业对外合作:重点支持农业对外经贸合作、农业对外投资合作、农业技术交流与推广、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促进、农业服务贸易促进等项目,包括农业对外合作示范园区建设、境外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跨国农业企业培育、农业对外技术培训与交流等,推动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农垦及其他领域

(十四)农垦:重点支持农垦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项目,发挥农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五)其他:其他符合国家战略导向、有一定投资规模且需要金融机构给予支持的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建设项目。


附件3

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支持范围

一、老旧农机具

重点支持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的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领域的技术改造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生产购置。未在补贴范围的农机具淘汰更新,须符合《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NY/T1640-2021)。支持老旧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设施设备淘汰更新,单个项目融资需求最低额度由各省份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二、设施农业

设施种植业。重点支持建设节能宜机、高产高效新型现代种植业设施,优势产区集中连片推进老旧低效设施改造,发展集约化育苗中心、水稻集中育秧和烘干中心,推进作物生长信息监测、环境精准调控、水肥自动管控、省力化作业及智能化管理等设备购置。

设施畜牧业。重点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场新建和改造提升,生物安全防控、粪污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设施渔业。重点支持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网箱养殖新建和改造提升,配备水处理、残饵粪便收集分离、水质监测、精准投喂、起捕采收等设施设备。

智慧农业。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推进实时观测、精准作业、智慧管理,因地制宜打造智慧农(牧、渔)场。重点推进老旧低效设施和机械设备的数字化改造,推动环境和本体监测设备、智能化自主作业设备、农业人工智能、经营管理系统等应用,支持与之相匹配的局域网络建设。

其他。其他符合要求的渔港、粮油烘干仓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三、渔船

重点支持依法登记的远洋捕捞老旧渔船或报废后制造的新渔船,支持智能化捕捞、监管、安全、环保、医疗、卫生等船上设施设备更新,以及提升船舶安全装备配置水平,改善船员生产生活设施。

四、冷链设施

重点支持农产品主产区的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重点市)、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和集中建设的冷藏保鲜设施等进行设施设备更新。

支持使用时间达到 20年及以上或使用时间虽未达到 20年,但能效较低、存在安全隐患的冷库建设主体,推进必要的库体结构和库体保温层改造,鼓励高性能预冷、冷冻、冷藏、制冰、货架和输送设施设备更新。

提升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县域整体更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制冷剂及配套制冷系统;鼓励企业更新制冷剂,更换使用自然冷能热泵系统,迭代新能源冷藏运输载具。

支持智能化升级,推动县域整体升级冷链设施智能管控系统,建立县级智能调度平台;鼓励企业仓储、订单、运输等信息管理系统更新,以及分拣、包装等商品化处理设备和监控设备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改造。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支持范围内,但配建部分须与设施设备更新作为同一项目统一谋划、统筹实施。

五、粮油加工

重点支持产粮大省从事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相关加工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和技术升级,提升清理、烘干、磨碾、压榨、精炼、包装等环节质量效益。

重点支持油料主产省从事大豆、花生、油菜籽等主要油料产地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高品质食用油产地绿色高效加工技术装备,新建或升级替代传统榨油设施,实现生产过程绿色轻简高效,加快推进油料就地加工转化。

六、废弃物循环利用

重点支持废旧地膜机械化回收设备以及废旧地膜加工再造粒、废旧地膜化学循环利用等设备更新贷款,推动废旧地膜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支持厌氧发酵罐改造提升、智能脱硫脱水净化、生物天然气提纯液化灌装、二氧化碳液化、沼液固液分离,基于物联网、大数据的数字化监测管控设备等更新贷款,推动沼气生物天然气高质量发展。支持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打捆机、秸秆揉丝机、秸秆颗粒机、残膜秸秆回收一体机等秸秆收集、还田和离田利用等设备更新贷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重点支持粪污处理环节翻抛堆肥、罐式堆肥、覆膜堆肥、专业化沼气发酵、液体贮存发酵、气体收集处理等设施装备的购置与更新,提高粪污处理能力,协同降低臭气排放。支持粪肥利用环节罐装式、拖管式、注入式或撒施式等施肥机与还田管网、喷灌等设施装备的购置、更新,提高粪肥还田机械化操作水平。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业运输车辆、自动化装卸、冷库存储系统、破碎与自动输送、化制或高温化制系统、密闭式焚烧、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智能化管控系统等设施装备的购置与更新,配套推广节能提效工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须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作为整体项目统一谋划、统筹实施。

七、其他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环节应用,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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