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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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年08月31日
索 引 号: | 640000018/2021-00629 | 发文字号: |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 2021年08月31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张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是我区的基础产业,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资,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化肥、农膜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回收处理不当和利用不及时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工作,在政策引导、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2020年,全区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5%,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75%以上,回收后的包装废弃物安全处理率达到98%,有效净化了农田环境,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从农业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立区战略高度来看,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和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得到强化。
一、关于加强政策资金支持
2013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全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宁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塑料制品污染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意见,把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纳入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重点领域去推进。在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方面,多年来以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抓手,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中南部山区农用残膜回收网点建设,补贴收、储、运、拣及加工企业再利用等各个环节;2021年,在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进一步压缩的情况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排农用残膜回收项目专项资金1800万元,印发《全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将农用残膜回收工作由中南部旱作农业区拓展到全区实施,将覆膜保墒与残膜回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围绕“源头控制、残膜回收、残膜交售、残膜加工和残膜无害化处理”5个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以旧换新”“以补促收”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面,2017年,全区安排专项补贴资金,在平罗、利通、沙坡头等县(区)开展回收试点工作,三年累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20吨;2020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我区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全年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60.56吨;为科学处置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生态环境厅协商,积极争取和自筹资金100万元,确定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宁夏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全面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2021年,随着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全区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再按危废统一处理,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补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处理费用。在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面,2021年,结合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自治区安排专项补贴资金50万元,在中宁县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试点县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目标值为80%以上。
二、关于建立回收再利用机制
在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方面,建立严格的农用塑料制品市场监管制度,结合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不达标地膜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通过网购、物流配送环节流入当地的不达标地膜,并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质量标准的地膜出厂、入市、进田。通过规范农资销售市场,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大力推广使用厚度为0.010mm-0.012mm、耐候期大于6个月、抗拉强度性能好的地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地膜,提高覆膜标准和质量,降低农用残膜回收难度。依托生产者、经营者等市场主体建立回收网点,完善回收网络体系。严禁随意丢弃甚至焚烧农用塑料制品,造成二次污染。通过项目扶持,鼓励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通过以旧换新、以物换物等方式全面开展农用残膜回收。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农户+作业公司+回收网点+加工企业”的残膜回收网络,废旧地膜回收体系基本建立,运行良好。2020年,全区已建设回收网点220个,加工企业28家。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面,落实农药使用者交回义务,鼓励农药使用者使用农药后包装物清洗3次,减少“一次性倾倒”残留农药,及时集中交回农药经营门店或送到回收站(点);落实农药经营者收集义务,农药经营门店必须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设施及场所,并落实回收义务,探索经营门店销售农药收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押金、利用农药包装物代替农药费用等多样化方式,鼓励农药使用者交回农药包装物;建立第三方回收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化防治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等第三方机构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回收站(点),开展市场化运作、有偿回收;落实回收台账的建立,指导农药经营门店、回收站(点)及专业化防治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等第三方机构建立完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详细记录回收数量和去向信息;抓好储存处理工作,科学布置回收站(点)、由专人看管,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储存安全,防治储、运污染,按照环保要求适时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在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面,围绕各乡镇肥料销售点,遴选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探索建立回收利用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等自觉回收肥料包装废弃物,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积极督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相关项目配套政策的落实,着力构建以政府引导、财政补贴、市场监管为主的农用残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储运、再利用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策并举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再利用水平。
最后,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0951-516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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