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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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年08月25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2-00623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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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互联网+庄稼医院”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庄稼医院”以“服务农业、造福农民”为宗旨,依托遍布农村的供销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围绕农业生产和农资应用,通过资源整合、模式创新、功能拓展,全面改造提升现有农资供应服务网络,形成以农技服务为核心,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综合化为农服务平台,是服务“三农”的有效载体。主要功能包括:测土配方施肥、病害诊断、农技咨询、用药指导、线上线下农资经营、教育培训等。

近年来,随着我区农业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传统农业正逐步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转型,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用生产资料产品和农膜、农机、农业工程设施设备等农用工程物资产品销售量逐年增加,农资流通行业发展迅速,市场前景广阔。但由于我区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网点分散化、经营品种多样化,导致假冒伪劣商品和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厅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

一是严格农药经营许可审批。严格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经营条件,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强化证后监管。对已核发经营许可证的,逐一开展排查;对经营场所、经营人员、经营管理不符合许可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经营许可证;对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已撤销经营许可证的,坚决关门整改,杜绝无证经营农药。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实名制购买,继续开展农药经营许可信息归集录入工作。

二是继续创建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农药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继续从规范经营人员、规范经营门店和仓储场所、规范追溯体系、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服务等五个方面做好“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工作,实现全区农药经营门店全覆盖。

三是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标签规范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农药,建立企业诚信档案。重点规范进货渠道,严禁私自加工、分装农药,严禁随意混配、加量、捆绑销售农药。严禁一般农药经营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进一步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杀鼠剂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店要严格落实专柜储存、实名销售、处方经营、溯源管理。

四是加强农药质量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农药质量抽检200个样品以上。重点检测生物农药添加化学农药、低毒农药添加高毒高风险农药、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添加百草枯等违规添加农药隐性成分问题,并及时公开抽样检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惩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吊销相关许可证,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加强科学用药指导培训。加强对农民科学用药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适用范围、剂量、方法施用农药,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用药,严格禁止限制使用农药在所限制的作物上使用。对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超范围用药、不按安全间隔期使用等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六是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开展高毒农药和老旧农药风险监测评价,建立农药禁限用和淘汰的预警机制。加快枸杞用药试验研究,逐步解决枸杞用药短缺问题。加强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的监督检查,探索实行农药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加大违规使用高毒、高风险农药的查处力度,提升科学用药和农药质量安全水平。

下一步,按照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厅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整合利用成熟的农资销售渠道资源,聚焦“庄稼医院”六大功能,加大数字化管理与建设力度,共同探索“互联网+”发展模式,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农药监督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全区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的各项工作,加大对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指导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规范经营门店,对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经营门店,要求有独立的经营区域,做好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资料的审核工作。加大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打击销售假劣农药行为。

二是强化市场监督检查,推进标准化经营门店创建活动。强化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定期不定期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检查,重点规范进货渠道,严格检查网络订购、上门推销的农药产品,重点检查其资质条件是否具备、行为是否规范、台账是否健全、操作是否合理等方面。加快推进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创建,坚持把“农药标准化经营示范门店”创建作为加强农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许可的有效措施来抓,从而保障农药产品质量,推进农药科学使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力争2022年全区农药经营门店实现全部标准化经营。

三是加大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监管。我区农产品质量事故多为互联网购买农药造成。目前,互联网销售农药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部分互联网商家为追求经济利益违法在互联网上销售禁限用农药,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很大隐患。为此,我厅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范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为保障特色产业发展,我厅正逐步设立枸杞、葡萄、冷凉蔬菜等特色产业农药销售专柜,积极引导农户采取“互联网诊断病虫害+专家网络开药方+线下标准化经营门店购药”的方式,保障农户购药安全。

感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更多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厅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交流处 

: 0951-5169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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