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40000018/2023-0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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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索 引 号: 640000018/2023-00572 发文字号: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40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现就张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提升环境基础设施运维水平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要求,紧盯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奋斗目标,聚焦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积极探索符合宁夏农村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模式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人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坚持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

自治区始终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出台了《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十四五”宁夏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宁夏农村节水防冻型地下储水式电动高压冲水厕所建设技术性指导意见》《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导意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区各地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化、资源化、社会化、市场化、智慧化”方向转变治理思路,据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将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按照能集中不分散、能大集中不小集中的原则,分区域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分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二、积极探索多种资金筹措机制

积极探索自治区财政补助、县、市(区)财政兜底、村集体补贴、社会资金捐助、农户适当缴费的建设运维资金筹集机制,引导支持将改厕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村庄建设等项目统一规划、相互衔接,发挥最佳整合效能,激发基层内生动力。在市场环节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经济能人,采取捐款捐助等方式融资投入,最大限度筹措资金把建设费用控制在合理区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能集中、不分散,能大集中、不小集中的原则,降低设施故障率和损耗率,减小后期运行维护和技术升级负担。

三、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将农村户厕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水治理一体谋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厕所革命。在城镇近郊村,重点建设完整下水道式卫生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集中;在集中居住村,重点建设小型集中收集式水冲厕所;在分散居住村,重点推广节水防冻型三格化粪池式厕所。截至2022年底,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32累计完成农村改厕62.3万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18年的31.9提高到2022年底的64.9排查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厕50.3万座,累计发现问题厕所116万座,已完成整改7.12万座,整改完成率61.16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纳入“十四五”计划逐步落实整改。2023高质量完成全区农村户厕改造任务2.56座。

四、健全粪污资源利用处理体系

加强农村卫生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畅通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还田渠道,确保厕所粪污管理有序、应收尽收、及时清运、有效利用。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对分散或者集中处理后的无害化粪液就地就近进行资源化利用,鼓励与本地企业合作进行有机肥料加工生产,鼓励种植园区、种植大户集中回收进行堆肥还田、生态化处理,鼓励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不使用粪肥的农村,要建立粪污集中收集、清运的管护机制,及时通过吸污车等设施将粪液、粪渣转运至集中处理站或城市污水管网处理,保证处理后的粪便无害化、资源化,未经无害化处理或处理后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污不得还田、不得随意倾倒,确保厕所粪污管理有序、应收尽收、及时清运、有效利用。

五、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按照生态化、资源化、社会化、市场化、智慧化的基本思路,配合生态环境厅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原则,指导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紧密衔接,系统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项目申报和建设。截至2022年底,累计实施项目322个,建成日处理能力500立方米以下农村污水终端治理设施278,铺设管网2211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59%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运行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正常运行问题,进一步强化已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2023年,会同生态环境厅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配套工程,整合各级财政资金6.1亿元,计划在13个县区共实施37个项目,覆盖农户29894户,预计受益人口10万人。20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乡镇政府所在村、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黑臭水沿岸村庄污水治理率达到100%沿黄重点县(区)农村生活治理率达到70%以上建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六、不断完善运维管护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要求,建立宁夏农村厕所信息管理平台,探索农村改厕项目整体打包一体化“建运管”,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农村厕所管护服务站,建立“互联网+智慧运维”服务平台,推广“互联网+智慧运维”等数字化管理模式,实现农村厕所粪污抽运、垃圾收运、污水处理“掌上办”。完善生活垃圾和环卫保洁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模式,推进农村厕所和垃圾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行、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服务。

督促各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行管护责任单位,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推动设施建设与工程管护运维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考核制度,加大对第三方运行维护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的评估考核,将运维经费与运维成效挂钩,不断提高设施建设与运维的专业化、集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确保建得好、用得好、可持续。构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监测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智能管理平台,实施物联网一站式集中监管、智慧化运营,实现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推动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6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516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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